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禁捕禁售野生水产品专项行动

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禁捕禁售野生水产品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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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宣传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禁捕禁售野生水产品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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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经营者签订承诺书
为有效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安全 。 6月29日 , 由区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股牵头 , 各属地政府、市场监管所迅速行动 ,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禁捕禁售野生水产品专项行动 。
此次行动宣传整治的重点:一是农贸市场、超市、经营门店不得采购、销售非法渔获物;二是食品生产企业、餐饮门店采购水产品时必须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 , 确保来源;三是门店内外招牌、广告、菜单等不得出现“野生鱼、河鱼、野生动物”等字样;四是经营者自觉遵守禁捕退捕规定 , 做到不使用、不销售、不经营禁用渔具 。
【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禁捕禁售野生水产品专项行动】截至目前 , 执法人员已发放《禁止销售野生水产品餐饮门店承诺书》、《关于禁止销售食用非法渔获物的提示信》200余份 , 督促餐饮门店整改招牌、菜单、广告中涉及“野生、野味、河鱼”等字样30余户 。 下一步 , 该局将继续加强宣传工作 , 加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 , 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同关爱野生水生生物的新局面 。
【来源: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向原创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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