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网络毒品犯罪危害大,如何“打”?最高检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涉网络毒品犯罪危害大,如何“打”?最高检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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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 ,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重大犯罪检察厅)厅长元明就依法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回答了采访人员提问 。
采访人员:请问当前涉网络毒品犯罪的形势特点是什么 , 检察机关如何应对?
元明:近年来 , 检察机关办理的涉网络毒品犯罪案件增长较快 , 起诉的毒品犯罪大多和网络有关 。 涉网络毒品犯罪案件的主要形式有: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发布涉毒信息 , 订购、销售毒品和制毒物品;利用网络物色、诱骗、招募“马仔”贩运毒品;利用网络传授制毒技术;利用网络、即时通讯工具、移动支付手段进行毒品联络和交易;利用网络空间聚集吸毒 , 交流体验 , 引诱他人吸毒等等 。
涉网络毒品犯罪的主要特点有:一是隐蔽性强 , 对这类犯罪取证难 , 适用法律难点多 。 犯罪人多使用网名或化名隐匿真实身份 , 用黑话、行话联络 , 聊天记录和信息随时、瞬时删除 。 使用第三方工具、虚拟货币支付毒资 , 使用虚拟IP地址隐藏犯罪地 , 实现“人货分离、钱货分离”的无接触交易 , 加大了侦查取证难度 。 二是犯罪成本低、跨时空性强 。 利用网络贩卖毒品 , 犯罪成本低 。 网络传播信息速度快、覆盖范围广 , 使毒品犯罪活动突破了地域和时间限制 , 跨区域、跨国界更加普遍 。 三是犯罪已经形成制、贩、运的全产业链条 , 危害大 。 毒品信息在网络大肆传播 , 容易误导、诱使青少年吸食毒品 , 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 进一步加剧了毒品犯罪危害性 。
针对涉网络毒品犯罪案件 , 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打击力度 。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 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 , 引导依法全面收集涉网络毒品犯罪证据 , 完善证据链条 , 形成打击合力 。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指引 。
二是积极参与网络禁毒综合治理 。 今年4月 , 最高检成立了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研究指导组 ,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加强涉网络毒品犯罪的调研 , 加强与重点互联网企业的交流合作 , 提升检察机关参与网络禁毒的能力与效果 。 对涉网络毒品犯罪案件暴露的社会管理漏洞 , 及时制发检察建议 , 促进提高网络监管能力 。
三是加强国际司法协作 。 网络使跨境跨国毒品犯罪更普遍 , 加强国际司法协作尤为重要 。 最高检将根据《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等法律规定 , 加强证据转换及审查认定、涉案款物移交、司法文书送达等方面的工作 。
采访人员:请您介绍一下检察机关惩治涉毒洗钱犯罪的相关情况?
元明:毒品犯罪是典型的逐利型犯罪 , 犯罪分子获取巨额利润后 , 往往通过各种洗钱手段转移、清洗犯罪所得及收益 。 因此 , 对毒品犯罪打财断血 , 摧毁其经济基础尤为重要 。 最高检高度重视涉毒洗钱犯罪检察工作 , 今年4月成立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 , 涉毒反洗钱是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 我们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组织培训等方式指导各地加大涉毒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 。
2019年 , 检察机关办理涉毒洗钱犯罪50余件 , 对毒品犯罪分子逃匿、死亡的案件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5件300余万元 。 总的来看 , 这一类犯罪与毒品犯罪总数相比还比较少 , 与涉毒洗钱犯罪隐蔽、查处难度大等因素密切相关 。 涉毒洗钱犯罪的主要特点是:一是洗钱方式多样 。 犯罪分子通过金融机构或者投资来清洗毒资 , 有的还利用伪造商业票据、信贷回收、期权等进行洗钱 。 近年来通过网络赌博、虚拟货币进行洗钱的也越来越多 。 二是洗钱日趋隐蔽化 。 犯罪分子转移或隐匿资金 , 使毒品犯罪收益和正常经营活动获取的利益融合在一起 , 致使涉毒资产性质、数额不易认定 。 三是犯罪组织严密 。 涉毒洗钱活动从分散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活动已逐步演变为具有专门分工、组织严密的运作体系 , 其中有的人具备金融和法律等专业知识 。
下一步 , 检察机关将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对涉毒反洗钱检察工作的领导 。 全国检察机关要在最高检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 , 形成全国一盘棋 , 扎实开展工作 , 深化打击洗钱犯罪和毒品犯罪并重的办案理念 , 加大涉毒洗钱犯罪的查处力度 。
二是提高涉毒资产审查认定的能力和水平 。 对于特别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 , 做好提前介入 , 引导对涉毒资产的查证 , 扎实做好证据收集及保全工作 。 坚持全面审查和重点审查相结合的原则 , 注重审查涉毒资产来源、用途和权属情况、与毒品犯罪的关联性等 , 准确认定洗钱罪 , 提升打击涉毒洗钱犯罪的效果 。
三是加强与公安、法院、反洗钱部门的协作配合 , 形成合力 。 完善案件通报、联席会议、联合培训等工作机制 , 共同研究建立反洗钱资金监测模式 , 加强资金往来情况分析 , 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的监管 。 对洗钱犯罪的主观明知认定等问题统一执法标准 , 达成共识 。
采访人员:据了解 , 近年来通过快递物流寄递毒品情况突出 , 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 检察机关如何应对?
元明:随着我国物流快递行业的快速发展 , 近年来 , 犯罪分子利用物流快递贩运毒品 , 呈逐渐增多态势 。 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利用快递寄递毒品犯罪案件一千余件 。 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 , 这类犯罪案件明显上升 。
此类案件的特点主要有:一是涉及企业范围广 。 寄递行业点多面广 , 有的案件利用智能快递柜、同城跑腿等方式进行毒品犯罪 , 不当面交接、不通过安检设备检测 , 毒品转移快 。 二是跨境、跨省寄递情况较多 。 有的案件经过多个省份多次流转 , 甚至跨境寄递毒品 。 三是犯罪方式隐蔽 , 涉毒线索较难发现 。 涉毒人员寄递毒品时都会故意将毒品隐匿在其他物品中 , 被发现后又立即换一种方式隐匿 , 还有的通过先行试探性寄递后分多次寄递迷惑侦查 。 寄递毒品导致毒品更易扩散、流通 , 尤其与互联网相结合 , 案件侦破难度大 。
针对利用快递寄递毒品犯罪案件增多态势 , 2019年底最高检统一部署 , 要求各地加强寄递毒品犯罪的调研 , 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编发典型案例、案件释法说理等举措 , 推进问题综合治理 。 下一步 , 检察机关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制发检察建议 , 推动落实共管责任 。 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监管漏洞 , 通过检察建议书等方式促进有效监管 , 协同发力、齐抓共管 , 推动“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落实和智能快递柜管理 , 从源头上防止毒品在寄递渠道流通 。 江苏、四川、内蒙古等省级检察机关向省级邮政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 督促加大寄递行业监管力度 。 浙江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省邮政管理局联合发文 , 形成协同打击、信息共享、专项巡检等协作机制 , 积极探索试点人脸识别实名制寄件、对毒品重点地区寄入件过机安检等监管措施 。
二是协同有关部门加大惩治力度 。 联合公安、邮政等部门 , 共同开展寄递行业毒品犯罪重点整治活动 , 确保严打、管理、预防整体推进 。 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 做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 , 明确取证方向和范围 , 提出完善证据的意见 , 确保侦查可回溯性 。
【涉网络毒品犯罪危害大,如何“打”?最高检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三是加强禁毒宣传 。 通过以案说法、微电影、短视频、测验问卷等方式开展禁毒法治宣传和教育培训 , 提高寄递行业员工禁毒意识、法律意识和对毒品的辨别能力 , 鼓励寄递行业员工、群众发现和举报毒品等犯罪活动 , 营造全民禁毒氛围 。 (史兆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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