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野蛮生长屡见纠纷 如何整治考验政府智慧( 三 )


《法制日报》采访人员采访得知 , 补缴土地出让金 , 解决小产权房的历史遗留问题 , 并非没有先例 。
日前 , 在南京市大型小产权房项目七彩星城小区 , 多位业主接到通知 , 可更换购房合同及办理银行按揭等手续 。 由于该项目在开盘建设时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 , 这也意味着小产权房顺利实现“转正” 。
中国政法大学不动产与金融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席志国认为 , 解决小产权房的问题 , 根本上还是要进一步推进集体土地改革 , 使集体土地使用权能够进入市场 , 从而能够和国有土地一样 , 同地同权 , 在同一基础上进行公平竞争 , 这样小产权房的基础就不存在了 。
事实上 , 新土地管理法已经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 席志国建议 , 下一步应当就集体土地使用权如何出让进一步完善 , 彻底解决小产权房问题 。
对于已经建设的小产权房 , 席志国主张依照不同的情形进行处理 。
【小产权房野蛮生长屡见纠纷 如何整治考验政府智慧】“对于那些严重违法 , 建立在集体农业用地上的未办理过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相应审批程序的 , 必须要予以严格处理 , 即通过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的方法予以纠正 , 绝对不能将其进行合法化 , 否则不但严重违反了国家保护耕地的基本政策 , 而且也会使法律形同虚设 , 失去了法律的权威 。 ”席志国说 , “对于那些符合国家建设总体规划 , 使用的也是建设用地所建造的小产权房 , 则在符合新土地管理法的条件下予以合法化 , 对其进行相应的产权登记 , 但是由于其在建造时行为的违法性则不能予以免责 , 仍然应当通过行政处罚等方式予以处罚 。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