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又一官员主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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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又一官员主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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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又一名官员主动投案!●
重庆市武隆区纪委监委消息:武隆区仙女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刘继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 主动投案 , 目前正接受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主动投案 , 顾名思义 , 是主动上门交代问题 。 此前 ,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规划发展处副处长蒋晓兵和合川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郑良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 也都选择了主动投案 。 据公开简历 , 刘继华一直在当地工作 , 曾当过12小学老师 , 后任文化馆馆长 , 直至仙女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
说起十九大以来有关反腐的现象级事件 , “主动投案”绝对算一个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发表文章分析原因 , 除了高压态势的震慑之外 , 另一个原因政策感召以及高级干部主动投案产生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 “主动投案”成为高频词是从2018年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主动投案开始的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对艾文礼的党纪政务处分通报中 , 首次使用“提出减轻处罚的建议”的表述 , 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中亦提出对其予以减轻处罚的意见 , 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 如今 , 将“主动投案”情节与“从宽处理”结果在通报中突出出来 , 也已成为一种常态 。
当然 , “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 , 着眼点固然在从宽 , 但并不是因此忽视纪律、法律固有的严肃性 。 《监察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 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 , 存在“自动投案 , 真诚悔罪悔过”等情形的 , 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 , 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 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 在这里 , 法律的措辞是“可以” , 不是“应当” , 也就是说 , 对主动投案者不是片面从宽、一味从宽 。
●刘继华简历●
刘继华 , 男 , 汉族 , 1974年10月出生 , 重庆武隆人 , 大学文化 , 1994年8月参加工作 , 200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
1994.08—1997.06四川省武隆县巷口镇青吉小学教师
1997.06—2006.09重庆市武隆县巷口镇青吉小学教师
2006.09—2016.12重庆市武隆县文化馆工作 , 曾任副馆长、馆长
2016.12—2019.08重庆市武隆区文化馆馆长
2019.08—2020.05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2020.05—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来源:风正巴渝、一页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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