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交警直属三大队曝光两起典型违法案例

【怀化交警直属三大队曝光两起典型违法案例】怀化交警直属三大队曝光两起典型违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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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 , 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召开2020年夏季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媒体通气会 , 曝光一处高风险路段、一处事故多发路段、两起典型违法案例和两起典型事故案例 。
掌上怀化讯(采访人员滕典典)6月19日 , 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召开2020年夏季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媒体通气会 , 通报一处高风险路段、一处事故多发路段、两起典型违法案例和两起典型事故案例 。
高风险路段:麻阳县209国道石羊哨乡峦谭路段 , 此处急弯、视距不良 , 路面外侧有碎石 。
事故多发路段:中方县省道322线袁家镇流溪垅路段 , 此路段弯多、坡陡、临水临崖 , 发生多起交通事故 , 沿线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牌设置不全 。
典型违法案例
案例一:2020年6月3日夜 , 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在市正清路毕加索路口开展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 。 21时30分许 , 一辆牌照为湘N0**12的七座面包车经过该路口时 , 民警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 。 在进行简易酒精吹气测试时 , 民警手中的检测棒就高亮红灯 。 于是民警要求驾驶员熄火下车 , 接受进一步检查 。 在随后的酒精检测中 , 测得驾驶员蒲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7mg/100ml , 属饮酒驾驶 。 面对检测结果 , 蒲某承认当晚在家中喝了米酒 , 也对自己酒后驾车感到非常后悔 , 并表示一定吸取这次的教训 。 蒲某第二天即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 因酒后驾车其驾驶证被记12分 , 暂扣半年 , 罚款1500元 。
案例二:2020年6月4日上午 , 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民警在市怀东路石门路段开展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 。 上午9时许 , 执勤民警拦下一辆经过该路段的女式两轮摩托车 , 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头盔 。 在接下来的检查过程中 , 执勤民警闻到驾驶员身上一股酒气 , 随即询问其是否早上饮了酒 。 驾驶员未作回答 , 并企图离开现场 。 民警立即将其带回大队进行酒精检测 , 随后测得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0mg/100mg , 属饮酒驾驶 。 后经交警系统查询 , 驾驶员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属无证驾驶 。 李某因酒驾、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被处以总计2550元罚款 。
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一:2020年5月22日15时43分 , 周某驾驶牌号湘N1**63普通两轮摩托车在怀化市鹤城区怀北路上由北往南逆向行驶至北环路红绿灯路口时 , 与正在掉头的易某驾驶的湘N3**16小型轿车相撞 , 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周某、乘车人曾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 当事人周某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 ”之规定 。 摩托车驾驶人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 小车驾驶人易某无责任 。
案例二:2020年6月6日晚19时56分 , 文某驾驶湘NJ**29小型轿车行驶至怀化市鹤城区刘塘路黔阳府门前路段时 , 与由北往南横过道路的行人向某相撞 , 造成行人向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 当事人文某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机动车遇非机动车、行人在道路上通行时 , 应当避让 。 ”的规定 。 当事人向某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 , 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 。 ”的规定 。 小车驾驶人文某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 行人向某负次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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