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管理工作

防止超标车辆上路行驶 , 排放检验机构是重要的技术关口 。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力度 , 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环境管理工作 , 日前 ,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 《通知》要求各检验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排放检验 , 严禁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 。
《通知》要求 , 各检验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排放检验 。 各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 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 接受社会监督和责任倒查;在检验过程中 , 严禁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对检验中发现有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用其他车辆代替检验等弄虚作假行为或破坏车载诊断系统的 , 应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对检验超标车辆 , 不合格报告要及时交由机动车所有人或使用人签收 , 并书面告知其进行维修;7月1日前 , 各检验机构要配置完善视频监控设备 , 确保视频监控无盲区、检验全程公开 , 不具备全过程视频监控的 , 将暂停网络联接 。
《通知》要求 , 各地生态环境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 。 各地要对路检路查及入户抽测、遥感监测、黑烟抓拍等监督抽测方式发现的超标车辆 , 每月溯源前10名排放检验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 各地对辖区内排放检验机构实施清单式、台账式管理 , 每月开展一次现场监督检查 , 发现问题的要依法依规处理 , 并采取约谈负责人、断网等措施 。 各地要依托机动车环境监管平台 , 通过远程视频监控、检验数据排查等技术手段 , 加大对排放检验机构检验数据的远程巡查 , 发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 。
《通知》要求 , 各地要严厉查处检验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 《通知》明确了对检验机构违法行为 , 在依法严格查处的同时 , 暂停其网络联接 , 各市断网的同时省级平台同步锁定 。 对各种违法情形 , 明确了暂停网络联接的时限 , 同时对情节严重的弄虚作假行为进行了界定 。 例如一个自然年内 , 存在三次以上弄虚作假行为的 , 违法情节严重 , 依法处罚后 , 由各市生态环境部门移交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建议取消其检验资格 。
【河北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管理工作】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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