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取缔保护区内违规旅游赶集活动的通告

多年来 , 在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区域铁厂河水库南侧三道箐、大木头河一带 , 端午节期间有大量群众自发聚集到此进行旅游、赶集经营活动(当地群众所称的赶杨梅街) , 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成了以烧烤、小吃、百货、儿童游乐为主的经营场所 , 活动结束后 , 满山都是垃圾 , 新造林地大部分树苗被残踏致死 , 严重破坏该区域的森林生态系统 , 给生物多样性保护造成严重威胁 。
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开展旅游、赶集经营活动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 属违法违规行为 , 必须依法进行整改 。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 , 决定取缔铁厂河水库南侧三道箐、大木头河区域的违规旅游、赶集(杨梅街)经营活动 ,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5月25日起取缔在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铁厂河水库南侧三道箐、大木头河区域的违规旅游、赶集(杨梅街)活动 ,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进入此区域开展旅游、野炊、赶集(杨梅街)等活动 。 今后相关部门将通过建立“联合、联动、联防、联打”机制 , 对涉及自然保护区三道箐、大木头河区域的违规旅游、野炊、赶集等活动进行严厉查处 。
二、2020年端午节期间将对进入三道箐、大木头河区域的所有道路路口实行设卡管理 , 禁止一切旅游、赶集人员进入 。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取缔保护区内违规旅游赶集活动的通告】三、违反上述规定的 ,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 对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 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人员给予处罚;情节严重 , 构成犯罪的 , 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特此通告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
来源:微播临翔
编辑:都市时报一点关注张丽青
审核:祝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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