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深圳一空少被指电梯内猥亵男同事,“孤男寡男”没有旁证,案子到底该怎么审?

近日 , 深圳南山法院审理了一起影响较大的“某航空少被指电梯内骚扰男同事”的涉网络名誉权侵权纠纷案件 , 6月17日 , 南山法院官方公众号发文介绍了这起案件的审理情况 。
案件回顾
男子被猥亵 , 是确有其事 , 还是人性难测?
2019年9月
同在某航空公司工作的原告柴某、被告于某因工作关系相识 。
2019年10月
于某通过其微信朋友圈及相关微信群发布消息 , 称2019年10月11日凌晨 , 柴某在其小区电梯及住处对被告“做了见不得人的事” , 要求柴某道歉 , 随后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其被柴某猥亵 。
2019年10月19日
【潇湘晨报|深圳一空少被指电梯内猥亵男同事,“孤男寡男”没有旁证,案子到底该怎么审?】于某向深圳卫视《第一现场》栏目报料 , 称电梯内被同事骚扰 。 事发后 , “某航空少被指电梯内骚扰男同事”事件迅速引发舆论关注 , 微博阅读量累计达4.4亿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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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
柴某认为于某发表的言论涉及不实陈述 , 极大降低了柴某的社会评价 , 给柴某的名誉和人格尊严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 遂向南山法院提起名誉权侵权诉讼 。
2020年5月中旬
此案公开开庭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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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
目前 , 南山法院已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 认定于某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的发言及电视节目中的相关言论构成对柴某名誉权的侵害 , 应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损害赔偿的侵权责任 。 该案判决书已向原、被告双方送达 , 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
“孤男寡男” , 没有任何旁证 , 案件该如何准确认定?
1
适用当事人具结制度 , 虚假陈述需担责
案件受理后 , 合议庭成员经过认真阅卷发现 , 本案的很多关键事实均是在只有原、被告双方在场、没有任何旁证的情形下发生 。 如何查明此类事实 , 关系到案件的准确认定 。
经过综合分析现有证据及案情 , 合议庭决定在庭审中适用当事人具结制度 , 由当事人当庭宣读《保证书》 , 并由法庭告知虚假陈述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 , 以引导当事人如实陈述 。 此举为本案案件事实的查明提供有力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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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适时抓住矛盾点 , 连续询问效果佳
庭审中 , 原告柴某、被告于某在宣读完《保证书》后 , 均明显对自己的陈述更加慎重 , 对待法庭的提问也更加谨慎 。
最终 , 合议庭适时抓住一方当事人的矛盾陈述连续询问 , 对其起到较好的心理震慑作用 , 使得本案事实查明工作顺利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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