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企业|当心!一只猕猴被转卖3次,经手的8个人都遭判刑


来源:封面新闻
四川一男子捡到了一只野生猕猴 , 随后这只猕猴被转手卖了3次 , 最终被公安机关查获 , 而经手猕猴非法买卖的8个人 , 如今都遭判刑了 。

遂宁企业|当心!一只猕猴被转卖3次,经手的8个人都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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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 , 在猕猴非法买卖的流程中 , 8名被告分别获刑 , 其中最严重者被判有期徒刑2年2个月 。
2019年4月 , 被告人袁某在自留山中捡到野生猕猴一只 , 并将该猕猴寄养在黄某家中 。
随后 , 两人伙同第三人一起 , 将该猕猴以300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给被告人第四人 。 事后 , 每人分得100元人民币 。
非法买卖 , 并未到此结束 。 第四人安排其子驾车一起将该活体猕猴运至合江 , 以800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给罗某 。
2019年6月8日 , 罗某将该猕猴从合江运到江阳区准备出售时 , 被民警当场抓获 。
据公安机关调查 , 马某并不只是非法买卖猕猴 , 民警在他家中还搜出果子狸死体11只、小麂死体5只、猪獾死体3只、松鼠死体1只、猕猴骨架1副、红腹角雉死体1只 。
经鉴定 , 上述2只猕猴活体均系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猴骨架系国家Ⅱ级以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红腹角雉死体系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 。
日前 ,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8名被告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
随后 , 法院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2年2个月 , 其余7人分别获刑 。
【遂宁企业|当心!一只猕猴被转卖3次,经手的8个人都遭判刑】此外 , 法院还判决8名被告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65750元 ,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并在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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