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需要什么,准备哪些材料?

在破产法规中 , 如果企业发生破产 , 则需要对进行债权债务关系的清算 。 此时 , 需要破产企业的相关债权人进行破产债权的申报 。 那么债权申报需要什么 , 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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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需要什么 , 准备哪些材料?
债权申报需要什么,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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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陆志强律师解答:
债权申报需要的材料:
一、债权申报表;
二、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三、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四、委托代理申报还须提交的材料;
五、债权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
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陆志强律师解析:
可以依法申报的债权:(1)到期无担保普通债权;(2)未到期无担保普通债权;(3)有特定财产担保的债权;(4)连带债权;(5)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求偿权或将来求偿权;(6)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7)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8)解除合同的损害赔偿请求权;(9)受托人的债权请求权;(10)票据付款人、承兑人的请求权;(11)税款、社保、行政罚款等公债权 。
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应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 , 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未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 , 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 债权人如果未按期申报债权 , 应视为其放弃债权 。 债权申报期满后 , 在清算结束前 , 债权人申报债权 , 并提出其延期申报的理由 , 则清算组可根据其理由是否充分决定是否接受其债权申报 。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 , 应在债权申报书中明确提出其债权内容、数额、债权成立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 , 并提出有关证明材料 , 如合同书等 , 以便清算组进行审核 , 为清偿债务作准备 。
【债权申报需要什么,准备哪些材料?】债权申报期限是法律规定的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有效期限 , 目的在于及时确定债权范围 , 保证破产清算活动顺利进行 , 使破产程序不致因无期限的等待债权人申报而延误 。 企业破产法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 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 , 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 , 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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