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穷人
董登新:美国穷人的四大制度2019-06-20 13:48:38 来源:金融界网站 作者:董登新美国社会是歧视穷人、鄙视穷人的 , 他们将贫困归因于穷人的懒惰作者: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 董登新教授美国穷人的四大制度标签——详解美国穷人观与穷人福利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 董登新教授你可能经常听到一些移民美国的华人讲 , 在美国 , 看病不要钱 , 入住老年公寓不要钱 , 中国老人随子女移民美国可以享受许多优厚福利待遇 。 事实果真如此吗?“美国穷人” , 是指加入美国国籍和持有美国绿卡的穷人 。 美国穷人要想获得救济 , 必须通过严格的收入或财产检测 , 证明你是足够的穷 , 否则 , 不能享受穷人福利 。 这是一种济贫公示制度 , 必须让全社会知道你是穷人 , 它认为这是一种公平透明 , 也是对纳税人负责 。 这是美国“穷人观”的真实状态 。一、美国穷人及其分布特点根据美国人口统计局公布数据:2015年美国家庭收入中位数(Median household income)为56516美元 , 其中 , 约有4310万人生活在贫困线之下 , 贫困率(poverty rate)为13.5% 。 这是自1968年以来美国获得的最佳年度减贫政绩 。 1967年美国贫困率为25.8% , 过去48年时间累计下降12.3个百分点 。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HHS)发布的2015年联邦贫困线标准:拥有一个孩子的家庭全年收入为11770美元 , 拥有8个孩子的家庭全年收入为40890美元 。 2015年 , 凡是家庭年收入低于这一贫困线的 , 就是贫困人口 。 目前 , 美国约有13.5%的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之下 , 他们就是社会的最底层 , 也就是所谓的美国穷人 。穷人是指其收入在以下几个方面都无法达到最低必要条件:营养(吃不饱)、住房(付不起房租或月供)、医疗(无钱看病) , 教育(付不起学费)、工作(失业或收入太低) 。美国贫困人口的分布特点:(1)贫困率较高的人群相对集中于以下几类:失业者、受教育机会较少的人、无稳定收入来源的移民、非裔美国人、残疾人、农村人等 。 (2)按年龄组划分 , 18岁以下人口贫困率相对较高 , 65岁以上老年人贫困率相对较低 , 18岁至64岁人口贫困率居中 。 (3)按性别区分 , 女性贫困率高于男性贫困率 。 (4)按地区划分 , 贫困率最高的三个州分别是:密西西比州(21.9%)、新墨西哥州(20.6%)、路易斯安那州(19.9%) , 贫困率最低的三个州分别是:新罕布什尔(9.2%)、马里兰州(10.4%)、怀俄明州(10.6%) 。二、美国的穷人观及其演变世界上第一个将“济贫”纳入法律 , 并明确为政府责任的国家是英国 。 16世纪英国圈地运动迫使众多农民背井离乡、进入城市 , 沦为流浪汉 , 城市失业日益严重 , 英国政府被迫考虑济贫问题 。 1601年英国政府颁布《穷人法》(The Poor Law) , 这被公认为社会救助制度的起源 。 英国贵族认为 , 穷人是不体面的 , 乞丐有碍观瞻、影响市容 。 在此法颁布前 , 英国曾将身强力壮的流浪汉及乞丐抓起来游街、鞭打 , 后来设立教养院 , 收容流浪汉 , 并强迫其劳动 。 直至立法后 , 英国政府第一次开始对“值得救济的穷人”(主要是老弱病残)在居住地进行“散养”:凡年老及丧失劳动力者 , 在居住地接受救济;贫穷儿童则在指定的人家寄养 , 长到一定年龄时送去作学徒 。 而那些具有正常劳动能力的穷人则是“不值得救济的” , 不劳动的流浪汉将被关进监狱或送入教养院 。后来 , 由于“散养”门槛不断降低 , 各地济贫标准因相互攀比而不断上升 , 导致济贫养懒人 , 支付压力增大 。 直至1834年 , 《穷人法》进行重大修订 , 将“散养”改为“圈养” , 即凡是自愿接受救济的穷人 , 必须进入“穷人习艺所”(workhouse)才能获得救济 。 实际上 , 这就是穷人的监狱 , 里面劳作环境暗无天日 , 穷人进去后 , 封闭圈养 , 没有进出自由 , 只有通过高强度劳动学得一门手艺才能出来求职 。 这样做的目的 , 就是要让接受救济的穷人觉得不体面、没有尊严 , 从而不敢轻易进来接受救济 。 这就是英国人“发明”的穷人制度 。 这一制度直至1948年才废除 。美国最早的13州是由英国殖民者建立的 。 1607年 , 伦敦公司120名殖民者乘三艘船来到北美 , 开辟了弗吉尼亚殖民地 , 这是英国人在北美建立的第一块殖民地 。 以后英国殖民者源源不断地来到北美 , 到18世纪上半叶 , 英国殖民者在北美大西洋(2.89 -0.69%,诊股)沿岸一共建立起13块殖民地(包括从荷兰手中抢夺而来的) 。 因此 , 当英国殖民者来到北美 , 也将《穷人法》精神植入了美国 , 后来美国人在对穷人的救济方式上 , 同样将穷人划分为“值得救济”和“不值得救济”两类 , 而且美国人又比英国人“前进”了一大步:凡是接受救济的穷人 , 都必须穿上标有一个大大的P字(Poor的首字母)的衣服 , 以向众人公示 , 他是正在接受救济的穷人 。直至1935年美国《社会保障法》颁布前 , 美国联邦政府花在穷人身上的钱 , 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 因为济贫主要是地方政府的事情 。 准确地讲 , 从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开始 , 美国才开始逐步建立了联邦社会救助制度 。三、美国穷人的四大制度标签1932年5月 , 胡佛政府(Hoover’s administration)颁布了《紧急救济法》(Emergency Relief Act of 1932) 。 这是美国政府济贫的第一部联邦法律 。 截止1935年底 , 有2000万美国人收到了各类济贫资金 。 美国穷人制度演变至今 , 已形成了四大穷人制度 , 即公屋(廉租房)、食品券、医疗救助(Medicaid)、低保(SSI) , 这已成为今天美国穷人的四大制度标签 。(一)美国穷人标志之一:公屋(廉租房)1937年美国颁布《住房法》(Housing Act of 1937) , 该法创设了美国房屋管理局(United States Housing Authority) , 并专为穷人推出公屋(public housing)计划 , 其租金远低于市场价格 。 公屋是美国穷人的象征 。 美国第一个公屋项目于1935年出现在纽约市 。 1965年 , 公屋管理局(Public Housing Administration) , 美国房屋管理局(US Housing Authority)及住房与家庭融资机构(House and Home Financing Agency)合并、改制为美国房屋与城市开发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Hous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 , HUD) 。 目前 , 美国约有120万个穷人家庭居住在公屋中 , 联邦政府每年支出约为100亿美元左右 。(二)美国穷人标志之二:食品券1962年试点、1964年正式立法的《食品券法》(Food Stamp Act of 1964)创设的食品券计划 。 食品券是美国穷人的象征 。 它由政府发放给低收入者用于换取食物的凭证 , 在美华人戏称“粮票” 。 一直以来 , 穷人领取食品券并在超市或杂货店前排长队换购食品很刺眼 , 让人觉得不体面 , 今天食品券已改换为电子借记卡 , 它减少了纸质食品券上附带的穷人信息 , 这有利于保护穷人的面子和尊严 。 不过 , 不少媒体认为 , 丰厚的食品券福利培养了大批懒汉 , 他们宁愿靠补助生活也不愿回工厂工作 。 2013年 , 约有15%的美国人领取食品券 , 联邦政府全年总支出826亿美元 。(三)美国穷人标志之三:医疗救助(Medicaid)1965年 , 美国医疗救助(Medicaid)制度诞生 。 Medicaid也是穷人的象征 。 并非所有穷人都能获得医疗救助 。 只有通过收入或财产检测(Means-Testing)证明你是足够穷的人 , 才能获得医疗救助 。 在美国 , 只有年满65岁以上的人可以享受医保刷卡待遇 , 而65岁以下的人看病 , 只能依靠雇主团体健康险、商业健康险或完全自费 , 但穷人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 2013年联邦政府为Medicaid支出共计2665亿美元 , 这是穷人救助成本最高、支出最大的项目 。(四)美国穷人标志之四:低保(SSI)1974年美国《社会保障法》修订 , 并将过去的三个济贫计划:老年救助(Old-Age Assistance , OAA)、盲人救助(Aid to the Blind , AB)及永久性残疾人救助(Aid to the Permanently and Totally Disabled , APTD)合并为穷人的低保计划SSI(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 , 华人机构十分体面地将它翻译为“生活津贴” 。 低保SSI也是美国穷人的象征 。 很显然 , 美国的低保只针对65岁以上的老年穷人 , 以及作为穷人的盲人和残疾人 。 与此相反 , 中国的城乡低保制度要远比美国慷慨大方 , 因为在我国身强力壮的穷人也是可以吃低保的 。2013年 , 美国有800多万穷人吃低保(SSI) , 按照年龄段划分:65岁以上的老人约为205万人 , 18岁以下的盲人及残疾人约为126万人 , 18岁至64岁之间的盲人及残疾人约为469万人 。 联邦政府全年为SSI支出总计约为500亿美元 。值得特别说明的是 , 上述四大穷人制度的年度支出金额 , 只是联邦政府支出部分 , 尚未包括州政府的配套支出部分 。此外 , 美国穷人还享有其他一些济贫计划:比方 , 1935年美国《社会保障法》创设了对抚养孩子家庭的救助计划(Aid to Families with Dependent Children , AFDC) , 其救助对象主要是无收入或低收入、有孩子需要抚养的家庭 , 尤其是单亲母亲家庭 , 包括贫穷的单亲家庭 。 该法规定 , 每个月每个孩子给付18美元 , 每增加一个孩子每月增加12美元给付 。 1996年克林顿政府颁布《个人责任及工作机会法》(Personal Responsibility and Work Opportunity Act) , 并将AFDC更名为TANF , 即对贫困家庭的临时救助(Temporary Assistance for Needy Families)计划 , 其最大变化就是收紧了每个穷人获得济贫的最大上限 。 1940年底 , 有36万个美国家庭收到了AFDC计划的救济 , 1950年代接受AFDC计划救济的家庭降至11万个 。 然而 , 进入1960年代 , 由于约翰逊政府(Johnson’s administration)开展“伟大社会”(Great Society)计划及“反贫困战争”(War on Poverty) , 结果有80万个美国家庭获得了AFDC计划的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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