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挪离造成拥堵,太原交警3天处罚11起

未及时挪离造成拥堵,太原交警3天处罚1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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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起 , 太原交警对发生事故应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现场造成拥堵进行处罚 。 截止12日 , 已有11起事故当事人因未及时挪离现场造成交通拥堵而被处罚 。
【未及时挪离造成拥堵,太原交警3天处罚11起】案例1:6月10日8时3分 , 指挥中心在巡查时发现南中环桥坞城路口发生大面积拥堵 , 随即派民警前往 。 到达现场后发现两车发生轻微刮蹭 , 双方并未报警也没有及时撤离现场 。 民警将双方引导至安全地带 , 对双方进行了安全教育 , 并对双方开出来罚款200元的处罚(违法代码6019) 。 这也是太原市实施微信报警快处首日首张罚单 。
案例2:6月10日15时10分许 , 杏花岭大队分指挥室民警在视频巡检时发现北中环车辆通行缓慢 , 车辆积压严重 , 随即指令附近民警到现场核实情况 。 经核实发现 , 北中环与解放北路交叉口往西200米处 , 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简易交通事故 , 但因长时间未撤离导致后方严重拥堵 , 民警在固定事故现场证据后 , 立即引导事故车辆挪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 交通才逐渐恢复正常 。 随后 , 民警对事故双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 告知双方违法事实 , 并依法对两名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违法代码6019)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
案例3:6月11日12时15分 , 在迎泽大街省人大路段 , 出租车与私家车发生了一起轻微碰撞的交通事故 。 事故发生后双方驾驶人均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 这样导致后方车辆不能在足够的距离内提前避让造成拥堵 , 甚至引发二次事故 。 最终两位驾驶人因机动车在发生故障或事故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违法代码1327) , 被迎泽二大队民警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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