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独子不出继到独子兼祧制,兼祧制度是怎么从被禁止中杀出重围的
写在前面的话:前几天朋友和我讨论古代兼祧的问题 , 还把他和朋友之间的讨论记录发给我看 , 他和朋友都提出了假设 , 如果宋明就盛行兼祧制度 , 明景帝没有遭遇夺门 , 明宪宗也没有被废 , 景帝传位给宪宗 , 宪宗是否可以兼祧?假如朱慈烺继位 , 是否可以兼祧熹宗和思宗兄弟?
我的观点是:虽然礼法上有大宗不可绝的说法 , 但实际上有太多皇帝绝嗣了 , 并没有存在必须为无子皇帝立嗣的规定 , 溥仪兼祧穆、德 , 那是因为穆宗他老娘给力 , 是当权太后 , 所以才给他立嗣 , 不然谁理他那么多?
虽然讨论过去几天了 , 但朋友提出的假设并没有答案 , 猴格就在闲暇的时候 , 查阅了一些关于兼祧的文章 , 试着解释一下兼祧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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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早期的另类兼祧
所谓兼祧 , 就是俗称的“一子两后” , 一个孩子继承两个支系 , 和应继、爱继一样 , 都属于立嗣过继中的方式 。 虽然兼祧直到清朝才被律法所承认 , 但实际上早在汉朝就存在兼祧的另类现象 。
汉朝的时候 , “大宗不可绝”的观念盛行 , 如果大宗无子 , 小宗有独子 , 那就必须把小宗独子出继到大宗 , 任由小宗绝后 。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小宗过继给皇帝大宗的汉废帝刘贺 , 就属于这种情况 , 昭帝继承武帝是为大宗 , 刘贺的父亲刘髆是别子小宗 , 虽然刘贺是独子 , 但大将军霍光依旧让他过继给昭帝 , 任由刘髆绝后 。
到西汉末年的时候 , 小宗必须为大宗服务 , 任由小宗绝嗣的做法引起普遍的不满 , 就开始有人提出:小宗独子就该继承本宗 , 你大宗生不出娃 , 就应该任由大宗绝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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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宗法社会里 , 当然不能任由大宗绝嗣了 , 但是 , 人情上还是要兼顾一下的 。 因此 , 汉成帝过继侄子汉哀帝时 , 就有比较人性化的处理 。
汉哀帝是独子出继大宗 , 他爹定陶王刘康绝嗣了 , 汉成帝另外选堂弟楚思王刘衍的儿子刘景过继给刘康 , 继承定陶王 , 这样大宗和小宗都得到传承 , 可谓两全其美 。
但是 , 汉哀帝继位后 , 追封父亲刘康为恭皇 , 并在京师立庙 , 又尊生母丁姬为帝太后 , 与嗣母成帝皇后赵飞燕并尊 , 还把堂兄弟刘景徙封为信都王 。 通过他这一系列行为 , 可以说已经从哀帝过继成帝 , 变成由哀帝兼祧成帝、恭皇哥俩了 , 这算是早期另类的没有兼祧之名的兼祧 。
汉哀帝的行为其实和明世宗朱厚熜很类似 , 区别是他没儿子保障他的胜利果实 , 被王莽全部翻盘 , 所以才不为人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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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兼祧的发展和被遏制
到了东汉礼法比西汉更混乱 , 如果说安帝承嗣和帝 , 质帝承嗣顺帝 , 灵帝承嗣桓帝 , 按昭穆选择也说得过去 。 但安帝阎皇后拥立堂弟刘懿 , 顺帝梁皇后拥立从弟桓帝刘志 , 就是瞎胡闹了 , 根本不符合立嗣过继的标准 。
特别是到东汉末年 , 儒家纲常伦理中的三纲遭到质疑 , 因而变得岌岌可危 , 比如 , 邴原在君主和父亲之间就选择父亲;孔融甚至说父亲生娃只不过是发泄自己的欲望 , 而母亲只不过是个容器而已 。
太子燕会 , 众宾百数十人 , 太子建议曰:''君父各有笃疾 , 有药一丸 , 可救一人 , 当救君邪 , 父邪?''众人纷纭 , 或父或君 。 时原在坐 , 不与此论 。 太子谘之于原 , 原悖然对曰:''父也 。 ''太子亦不复难之 。 (三国志裴松之注魏书卷11)
(孔融)又前与白衣祢衡跌荡放言 , 云:父之于子 , 当有何亲?论其本意 , 实为情欲发耳 。 子之于母 , 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瓶中 , 出则离矣 。 (全后汉文卷94)
从这些士人狂浪的话语中可以窥知 , 时人的个人意识已经超越了父权 , 家族意识更超过了国家君主 , 如果再遇到小宗独子出继大宗的情况 , 恐怕在很多人心中都是:管他大宗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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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 在汉末魏初之际 , 有个田琼就提出:小宗独子可以出继大宗 , 但独子以后所生的庶子要还承本宗 。 这说法和明清小宗独子兼祧两房 , 生子后分别继承两房 , 保证大宗小宗都不绝 , 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
如果照这样发展 , 独子兼祧形式的发展是必然性的 , 小宗不可绝的观念也会越来越普遍 , 但是 , 这种大宗、小宗趋向平等的现象 , 并没有得到继续发展的机会 , 就被魏明帝曹叡给遏制了 。
魏太和三年(229)七月 , 曹叡颁布诏书说:支子继承大宗 , 就应该奉正统 , 不能枉顾私亲 , 汉宣帝给父亲加皇号 , 汉哀帝尊崇恭皇 , 都不是好榜样 , 后人应该引以为戒 , 以后万一有小宗入继大宗的 , 胆敢有人撺掇他抬举小宗的 , 诛无赦!
曹叡的本意自然是坚持大宗至上、大宗不可绝的原则 , 所以 , 不用想着过继大宗了 , 你再尊崇你的本生私亲 , 更不用想通过兼祧让本生与大宗并尊 。 从那之后 , 直到清朝之前 , 在律法上都是反对兼祧这种形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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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兼祧制度的被承认
虽然律法不允许独子出继、独子兼祧 , 但历史的车轮滚动到明朝时 , 民间还是普遍出现了独子兼祧的现象 , 为什么律法不允许还依然出现这种现象呢?
说一千道一万 , 其实一句话就概括了 , 独子兼祧成为普遍性 , 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财产继承所致 , 比如说 , 一门两兄弟 , 只有一个独子 , 在宗法上独子不出继 , 两兄弟势必要过继一个嗣子 , 这样的话 , 他们兄弟的财产就外流了 , 为了避免肥水外流 , 最好的办法就是一子兼祧两门 。
像明初重臣杨士奇就是兼祧子 , 他的父亲杨子将 , 原本是长房杨辰的次子 , 过继给无子叔父杨荣 。 后来 , 杨辰的长子 , 即杨子将的亲大哥(过继后称堂兄) , 和儿子相继早亡 , 致使长房杨辰绝嗣 , 杨士奇就申请由他兼祧伯祖父(实际是本生亲祖父)杨辰 , 一子祧两门 。
虽然律法不允许兼祧行为 , 但民间已经约定成俗 , 还因为缺乏有效管理 , 而处于混乱状态 。 清初的学者万斯同就曾经抨击过兼祧行为 , 说一子继承两人后 , 是贪戾无耻的表现 。 从万斯同的批评可见 , 兼祧在明清时期已经比较普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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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四年(1739) , 朝廷颁布《独子出继条例》 , 禁止独子出继 , 如果为了贪图财产让独子出继 , 发现后就勒令归还本宗 , 本生父母杖八十 。 事实证明 , 这个条例并没有什么用 , 根本无法制约民间习惯法 。 乾隆四十年(1775) , 清纯帝修正了独子出继条例 , 在两厢情愿下 , 允许一子继承两房 。
从此 , 约定成俗的民间习惯法——兼祧 , 终于从被禁止、被遏制中杀出重围 , 披上了合法的衣服 , 独子兼祧制度正式确立 。
当然 , 要实施独子兼祧 , 还要遵循三个法定条件:
其一 , 继承人是独子;
其二 , 独子只能兼祧父亲和亲兄弟的宗祧;
其三 , 必须两房父母都同意 , 宗族也支持 。
只要符合法定条件 , 小宗独子可以兼祧大宗 , 大宗独子也可以兼祧小宗 , 小宗独子还可以兼祧另一小宗 , 一子兼祧二门、三门 , 乃至于四门、九门 , 都有例子可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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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兼祧制度的衍生问题
随着兼祧制度的确立 , 随之衍生其他问题 , 比如如何为兼祧父母服丧;兼祧子如何婚配 。
兼祧子如何服丧的问题 , 还是按宗法制度大宗为重的原则:如果独子兼祧中有大宗 , 就是独子为大宗服斩衰(三年) , 为本生小宗服期年(一年);如果独子兼祧同属小宗 , 就以本生为重 , 服斩衰 , 为兼祧父母服期年 。
到了嘉庆年间 , 又出现一种新情况:小宗之子出继另一小宗后 , 本宗又绝嗣改为兼祧时 , 兼祧子怎么服丧呢?还以本生为重吗?
这就并没那么绝对了 , 因为出继在前 , 兼祧在后 , 所以 , 这个兼祧子要为嗣父母服斩衰 , 只为本生父母服期年即可 。
到道光年间 , 又出现另外一种新情况:小宗之子出继另一小宗后 , 本生绝嗣改为兼祧 , 但本生父母和兼祧父母都健在 , 以后又该如何服丧呢?
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 , 两房父母都在时 , 就算是出继在前兼祧在后 , 也应该以本生为重 , 兼祧子为本生父母服斩衰 , 兼祧父母服期年 。
那么要以溥仪为例 , 他出继穆宗同治帝 , 又兼祧德宗光绪帝 , 还有本生父醇亲王 , 他又该怎么服丧呢?这问题并没有什么纠结的 , 对溥仪来说 , 同治帝是大宗嗣父 , 服斩衰三年 , 本生父载沣次之 , 服期年 , 光绪帝身为兼祧父 , 也服期年 。 虽然本生父和兼祧父都服期年 , 但本生父重于兼祧父 , 因为光绪不是大宗 。
虽然在礼法上 , 仍然是以大宗为重 , 但在实际情况中 , 从父子亲情考虑 , 也有独子为两房父母服斩衰的 , 比如道光年间的南昌知府张子畏就是如此 。 同治帝的师傅李鸿藻也是出继后改兼祧 , 他已经为嗣父母服丧三年 , 又申请礼部为本生父母服丧三年 , 还被人夸赞守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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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祧制度的确立 , 除了衍生为两房父母服丧的问题 , 还有兼祧子的婚姻问题 , 在民间 , 一夫两妻是独子兼祧的普遍状态 , 就是两房父母各自为独子娶妻生子 。
比如丁汝昌 , 本生父丁志谨(灿勋) , 兼祧父丁志宏 , 他在本生父门下先娶钱夫人 , 早亡 , 续娶魏夫人;在兼祧父门下先娶徐夫人 , 早亡 , 续娶赵夫人 , 又早亡 , 再娶王夫人 。 五个妻子都受到清廷的封诰 , 除了王夫人是“夫人”外 , 其余四位都封“一品夫人” 。
兼祧子的两妻 , 在民间都被视为正妻、嫡妻 , 称为“两头大” , 或者说是“平妻” , 但实际上与礼法不合 , 所谓“两头大”是不能见官的 , 因为律法不承认一夫两妻婚姻的 。
就是说你在家里怎么样都行 , 一旦牵扯到律法中 , 可不存在“两头大”、“平妻”的情况 , 只有先聘娶的才是妻子 , 后聘娶的只能算妾 。
嘉庆二十五年的《礼部则例》明确规定:独子承祧两房 , 只应娶嫡妻一人 , 其置侧室以广嗣育 , 在所不禁 , 不得两门均为娶妻 , 有违定例 。
所以 , 不要在律法面前扯什么“两头大” , 先娶者为嫡 , 后聘者为妾 。 当然 , 法理不外乎人情 , 遇到具有人情味官员时 , 结果也会有不同 。
咸丰年间 , 保定府人王宗闵的弟弟无子 , 由王宗闵的独子王廷庸兼祧两门 , 王宗闵已经为儿子娶妻 , 他弟弟又为王廷庸娶妻张氏 。 王宗闵意图奸污张氏 , 未成 , 事后张氏与丈夫王廷庸发生口角自尽 。
当地官员按照律法 , 后娶者为妾 , 就把王宗闵定罪为调奸子妾未成 , 杖一百 , 徒三年 。 案子报到保定府 , 这位复审的官员很怜悯张氏 , 不赞成判决结果 。 这位官员认为:虽然法律不认同两位正妻 , 但张氏毕竟是明媒正娶的 , 具有正妻的外在表现形式 , 不能视为妾室 。 应该按照有妻更娶律 , 把王宗闵改判拟满流 。 这个案子报到刑部后 , 刑部同意了保定府的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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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猴格说
独子兼祧制度的确立 , 对古代宗祧继承法来说 , 可谓是进化到极致 , 既能避免财产的外流 , 又维护小宗的感情 , 还避免了应继、远继造成的血缘淡漠 , 嗣父母与嗣子之间的心理隔膜相对更少 , 虽然现在看来满是糟点 , 但在古代社会 , 可以说是比较人性化的制度 。
那么 , 如果清朝之前就实行兼祧制度 , 明景帝传位给明宪宗 , 宪宗如何做兼祧子?如果朱慈烺继位 , 又如何兼祧熹宗、思宗兄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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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朱见深和朱慈烺真的是兼祧子 , 按照宗法制度 , 大宗不可绝的原则 , 还是以大宗为重 , 也就是说 , 朱见深之于英宗、景帝 , 以大宗本生英宗为重 , 兼祧景帝为次;朱慈烺之于熹宗、思宗 , 以兼祧大宗熹宗为重 , 本生思宗为次 。
而兼祧制度从汉朝的另类存在 , 到明清在民间的悄然普遍 , 再到最终确立制度 , 正说明了民间习惯法对国法的影响 , 民间习俗对正统儒家伦理的较量 , 说明了人类一直在进步 , 某些冰冷的教条总归会被抛弃的 。
就是这样 。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
参考资料:清代独子兼祧制度述论、清代独子兼祧制度研究、论兼祧制度、宗庙礼制研究等
【从独子不出继到独子兼祧制,兼祧制度是怎么从被禁止中杀出重围的】透过表象寻找历史真相 , 以史为论 , 诉说个人见解 , 谢绝脱离人文环境的过度解读和阴谋论 。 有喜欢辽夏金元以及后宫八卦的朋友可以关注猴格 , 这厮虽然总是处于拖延症晚期 , 但写出来的东西尽量不会让读者菌失望!如果发现有失误之处 , 非常欢迎留言纠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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