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条例》生效港警发执法指引,搜证可参考社交媒体

【环球网报道 采访人员 赵友平】香港特区政府今天(12日)就《国歌条例》刊宪 , 即日起生效 。 根据港媒消息 , 香港警方内部发出《国歌条例》调查指引 , 对警员就条例执法时要注意的事项进行说明 , 其中包括可参考涉案人案发前有没有在社交媒体表明有意侮辱国歌 。
《国歌条例》生效港警发执法指引,搜证可参考社交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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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歌条例》生效港警发执法指引,搜证可参考社交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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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歌条例》生效港警发执法指引,搜证可参考社交媒体】据香港电台网站等港媒报道 , 就有关侮辱国歌的行为 , 香港警方的调查指引列明 , 决定是否违反有关罪行时 , 必须具备“侮辱国歌”的犯罪意图及犯罪行为 , 明确指出有关行为要“公开及故意”或“故意”作出 。 警员搜证时可参考涉事人案发前 , 有无事先公开在社交媒体表明有意图侮辱国歌 , 案发时使用的语言、发出的声音、动作、身体语言等 。
调查指引还举例 , 如在足球赛事奏唱国歌期间 , 有人在场发出嘘声、对现场直播中的镜头高举粗口手势 , 该行为可能已经触犯相关条款 。 公开演奏或演唱国歌时走音、唱错歌词 , 就需要证明当事人是意图侮辱国家而公开及故意作出有关行为 。
至于表达对国歌的负面感受 , 据了解 , 指引认为《国歌条例》并没有要求市民认同国歌悦耳动听 , 因此市民不会仅因为表现出不喜欢国歌而构成犯法 。
条例列明 , 在网络平台及社交平台发布侮辱国歌的材料可构成违法 , 如果网络服务供应商对用户的有关行为不知情 , 就难以确立网络供应商也具有侮辱国歌的意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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