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开展《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立法调研

6月9日至10日 , 省司法厅副厅长齐延安带队赴潍坊开展《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草案)》立法调研 。
省司法厅开展《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立法调研
文章图片
调研组召开座谈会 , 听取青岛、淄博、东营、潍坊、滨州5市司法局以及潍坊市6个市直单位的意见建议 , 查阅了潍坊市近三年重大行政决策的有关资料 , 详细了解其工作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 , 实地考察了潍坊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潍坊市仲裁委 。
省司法厅开展《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立法调研
文章图片
省司法厅开展《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立法调研
文章图片
【省司法厅开展《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立法调研】调研组指出 , 《规定》是委托第三方机构起草的 , 是引入第三方起草提高科学立法的有益实践 。 决策是行政权力的起点 , 规范行政决策行为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 是规范行政权力的重点 , 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 。 程序正确才能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 合理的制度设计就是要发挥优势、消减弱项 ,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 要提高《规定》立法质量必须听取多方意见 , 深入基层倾听真实的声音 。 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都很有启发性 , 值得认真研究 。 大家的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关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问题 , 在国务院暂行条例规定的基础上 , 如何科学地进行细化 , 增强规定的可操作性 。 二是科学界定重大行政决策参与部门的职责 , 明确各环节的牵头部门 , 增强制度的刚性 。 三是增加决策监督和保障机制的相关内容 , 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人员、经费保障 , 完善协调机制和考核制度等 。 下一步 , 调研组要以问题为导向进行深入研究 , 修改完善《规定》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