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

近日 , 为深入推进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 帮助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 恒山区人民检察院在疫情防控期间依法妥善办理一起涉企案件 , 保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
【恒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据了解 , 该案被告人李某某自2015年至今 , 先后以环境污染、出让土地承包权等为由 , 向鸡西市恒山区某矿业公司索要钱财 , 在该公司未满足其无理要求的情况下 , 多次赴该公司扰乱办公秩序 , 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 先后敲诈勒索该公司人民币100余万元 。
恒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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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在侦查阶段时 , 恒山区检察院既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 。 在审查起诉阶段 , 该院第一检察部组成办案组专门办理此案 , 承办检察官依法讯问了被告人 , 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 , 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 经该院审查认为 , 被告人李某某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手段 , 强拿硬要他人财物 , 涉嫌敲诈勒索罪 , 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某某提起公诉 。
恒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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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该院检委会委员、员额检察官徐英超介绍 , 检察机关通过办理此类案件 , 不仅有效保护了被害企业的合法权益 , 更有力的震慑了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类不法人员 , 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 。 于此同时该院并未将此类案件一诉了之 , 而是就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和面临的法律风险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 , 确保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运行 。 下一步该院将把打击犯罪与优化辖区营商环境工作结合起来 , 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 , 努力为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打造更加优良的法治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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