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吕梁柳林:酒是迷魂汤,动车必遭殃
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 严重威胁并侵害着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 醉驾更是列入了刑法的处罚 , 可谓管理之严处罚之重 。 可仍然有一小部分人不惜以身试法 , 去触碰法律底线 , 在个人安全和公共安全上铤而走险……
案例1:2020年6月5日23时30分 , 当事人刘某春酒后驾驶牌号为晋JN6***的重型自卸货车在柳林县307国道庙湾路段被正在夜查的民警当场查获 , 经酒精测试仪测试 , 酒精含量为42.1mg/100ml ,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刘某春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 拟对刘某春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 , 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
本文插图
案例2:2020年6月4日21时许 , 当事人高某驾驶牌号为晋JX6***的小型轿车在赵家庄路段 , 被正在夜查的民警当场查获 , 经酒精测试仪测试 , 酒精含量为77.3mg/100ml ,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高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 拟对高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 , 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
本文插图
交警温馨:提示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 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 。 为了您和他人的家庭幸福 , 请自觉抵制酒后驾驶行为 , 牢记“开车不喝酒 , 喝酒不开车”的铁律 。
【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吕梁柳林:酒是迷魂汤,动车必遭殃】山西吕梁交警
推荐阅读
- 河青新闻网衡水新闻|省生态环境厅到衡水市调研督导生态环境信访工作
- 哈尔滨新闻网|“老式”诈骗卷土重来|家中有老人的一定要看
- 哈尔滨新闻网|预约入馆新升级|全套攻略在这里
- 李国庆行拘期满后首发声
- 南宁新闻网|关注|盗窃团伙专挑共享电动车下手,竟然只为把电瓶拿来自用
- 你以为你的快递丢了?不,它们可能正在网上被卖…
- 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一路狂奔的消防员——网友:奔跑的样子真帅!
- 中国电力新闻网|浦北供电局“红马甲”走街串巷话安全
- 环渤海新闻网|筑梦5G,乘风破浪 唐山移动5G人的平凡故事
- 黄河为什么“几”字形绕开陕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