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结婚”两次易,想真结婚难?

_本文原始标题:“被结婚”两次易 , 想真结婚难?
事实证明 , 只要主动作为 , 结束“被结婚”的荒唐闹剧 , 就不会那么难 。
【“被结婚”两次易,想真结婚难?】这两年 , 河北省邯郸市的未婚女子胡娟(化名)有些“心塞” 。 2018年 , 她同男友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意外发现:自己与两个不同男子同时处于已婚状态 , 涉嫌重婚 。
此后 , 按照《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的信息 , “被结婚”的她辗转找到了两位“丈夫”孟某和韩某 。 3个人一起去邯郸市永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请求撤销他们的婚姻 。 6月5日上午 , 永年区民政局依据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司法建议书》 , 对胡娟被冒用身份信息办理的两条结婚记录进行了备注更正 , 不实婚姻登记已撤销 。
“被结婚”两次易,想真结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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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事件中 , 胡娟都是全然不知情的受害者 , 并因此遭遇了不少麻烦 。 她和男友的喜宴被迫取消 , 自己担上了莫须有的“重婚”之名 , 在近两年的部门奔波和官司烦扰之后 , 仍旧处于无法结婚的“悬浮”状态 。 从法律规定上讲 , 她此后的购房、购车等行为也很可能因此受限 。 胡娟受法律保护的婚姻自由权 , 已经受到了事实性侵犯 。
在此情况下 , 如果把所有的维权与举证责任都推到受害者身上 , 就显得有失公允 。 好在最终当地民政部门积极介入 , 避免了胡娟进一步陷入耗时、耗力、耗费金钱的司法程序中 , 也使得她的生活不再经历更长时期的“二次伤害” 。
孟某和韩某都在证明中表示 , 自己是在和真实的妻子办理结婚登记时 , 发现妻子结婚年龄不够 , 于是委托乡干部办理具体事宜 。 办出的结婚证显示 , 女方是他们根本不认识的胡娟 。 胡娟本人怀疑 , 自己的户口本是在一次统一上交的过程中被盗用了 。
这些证据和相关个人证件都足以表明 , 此前的两次婚姻记录是荒谬而无效的 。 本着对受害者损害最小的便利性原则 , 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解决问题、消除影响 , 也就极为必要 。
“被结婚”两次易,想真结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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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 , 胡娟之所以会“被离婚” , 也与当地民政局的系统漏洞不无关系 。 但凡审查严密一些 , 两次如此雷同的“瞒天过海”都不可能轻易实现 。 虽然此前婚姻登记信息没有联网 , 也缺乏人脸和指纹验证系统 , 但要求“人证一致”却是最基本的要求 。 这其中到底是办事人员的工作疏漏 , 还是权力主导下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 值得进一步深究 。
此外 , 胡娟的第二次“被结婚”能够被顺利办理 , 也有悖于婚姻法“禁止重婚”的明文规定 。 单单就这一点来说 , 这次“被结婚”在法律意义上也是无效的 。 不管是明显的程序性纰漏 , 还是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的认证不充分 , 婚姻登记机构都有着难以推卸的责任 。
因此 , 作为具体办事机构 , 当地民政局理应主动承担责任 , 在证据明确的前提下 , 积极主动地纠正错误 , 及时帮助胡娟恢复法律上的未婚身份 。 同时 , 也要以此为线索展开调查 , 通过各部门联动 , 明确相关责任人 , 给受害者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 , 弥补相关的制度漏洞 。 比如 , 在这一事件中 , 胡娟的户口本是怎么莫名其妙转入别人手中、挪为他用的 , 就不该是一个未经细究的“无头案” 。
“被结婚”两次易,想真结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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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 , “被结婚”“被就业”“被法人”的问题时而发生 , 而这些侵权行为又往往涉及最敏感的身份、财产等个人信息 , 给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带来较大困扰 。 相关职能部门理应积极履责 , 该纠正的纠正 , 该恢复的恢复 , 主动减轻受害者的维权压力 。
事实证明 , 只要主动作为 , 结束“被结婚”的荒唐闹剧 , 就不会那么难 。
撰文/任冠青
编辑/王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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