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交发展条例或列入立法计划( 三 )


定制、跨省等公交是否该享补贴?
建议研究论证新形势下的公交范围及补贴机制、是否保留准入限制或适度引入市场竞争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认为 , 为增加立法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 需要立足北京公交发展实际和立法需求 , 进一步对一些制度设计进行深入研究论证 。
比如 , 新形势下的公交范围及补贴机制 , 对目前北京已开通运营的定制公交、郊区辖区内公共客运 , 以及与毗邻的津冀跨区域公共客运等 , 需要研究是否纳入公交化管理运营范围 , 能否享受财政补贴 , 补贴形式和标准如何确定 , 以及是否保留准入限制或适度引入市场竞争 , 并建立相应的准入退出机制 。 同时 , 要研究公交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 , 建立精准长效的补贴机制 。
对于设施用地和路权分配优先也应该明确一些具体举措 。 针对公交设施用地及综合利用 , 公交线网规划 , 接驳设施一体化设计建设 , 公交配套设施与城市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设计、建设、验收和使用“四同步” , 以及公交专用道施划等方面 , 结合北京实际研究具体的支撑制度规范 , 对国家及北京相关政策规定予以细化 , 切实保障公交设施用地和路权分配优先原则的落地实施 。
此外 , 需要明确政府、企业及乘客的权利义务 。 对政府、公交企业和乘客的权利义务进一步细化研究 , 明确政府在制定实施专项规划、出台运营服务标准、加强监管执法等方面的职责 , 强调企业在强化运营能力、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的责任 , 约束乘客的票务违规及其他不文明乘车行为 , 研究将企业的违规经营行为和乘客严重扰乱乘车秩序、危害公交运营安全等行为纳入信用管理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交发展条例或列入立法计划】新京报采访人员 李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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