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售电市场|月内集中交易品种再度分开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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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讯:“短暂的结合是为了更好的分开” , 今天(6月4日) , 月度集中交易将开始月内的第2次交易 , 经过了2天的短暂休整 , 刚刚合并组织的月度集中交易 , 再度将计划内外品种分离 。
(来源:微信公众号“硕电汇”ID:e-power365作者:硕电小硕)
合并交易规则回顾
集中竞价阶段规则
用电侧仅作为买方参与竞价 , 购买需分品种 , 发电侧仅作为卖方参与 , 售卖不分品种;集中竞价阶段出清规则 , 依据购方出价高低和电量包大小对购方进行排序 , 然后按售方报价从低到高开始匹配成交;成交价格双方的平均价 , 或小于最低限制则按最低限价成交 。
根据以上规则 , 可能出现如下场景
原因分析:在集中竞价成交规则下 , 发电侧计划内和计划外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 , 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 , 电厂为了成交计划内的电量 , 会尽可能的以低报价去参与竞争 , 因为按照交易规则即使报价低于计划内的最低限价也不影响计划内最后的成交价 。
合并交易组织后集中竞价规则的效果就是发电侧只有通过低价才能竞争高价品种 , 且在计划内常规直购品种的交易中对价格没有太多的自主性 。
双挂双摘阶段规则
用电侧和售电侧均可成为买方或卖方 , 其中买方为用电侧增持和发电侧减持 , 卖方为用户侧减持和发电侧增持 。 用电侧分品种 , 发电侧不分品种 。 具体成交规则见下图:
四川售电市场|月内集中交易品种再度分开的思考
文章图片

成交方式: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顺序成交 , 交易行为、成交条件、成交价格等如上所示 。
根据以上规则 , 又会出现如下场景
1.用电侧减持计划内品种的需求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
原因分析:用电侧的减持只有两个归宿 , 一是发电侧的减持 , 二是用电侧的增持 。 然而发电侧减持可供选择的途径除了用电侧减持还有发电侧增持 , 此时竞争的是被摘方的价格 , 用电侧计划内减持因为价格的限制显现不是发电侧的对手 , 所以发电侧的增持会被用电侧先摘;另一归宿用电侧需要增持时 , 可供选择为发电侧的增持和用电侧的减持 , 此时用电侧计划内减持同样是竞争不过发电侧的增持 。 这样的规则下会使用电侧计划内品种的减持需求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 。
2.在计划内品种需求量较少的情况下 , 双挂双摘售方想要被摘计划内169.15元/兆瓦时 , 必须挂低价
原因分析:在双挂双摘规则下 , 购方购买计划内品种时 , 根据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 会与最低报价的售方首先成交 , 为此售方为了能优先成交计划内价格 , 必须挂出较低的价格 , 这又造成计划外品种的价格也会以较低的价格成交 。
3.在有大量计划内品种需求的情况下 , 用电侧需要增持计划外的需求 , 成交价格会偏高 , 甚至无法实现 。
原因分析:用电侧增持的有两个出处 , 一是发电侧增持 , 二是用电侧减持 。 由于用户计划内的限价比计划外的限价高 , 发电侧的增持会优先被用电侧计划内的增持所中和掉 , 剩下的才会从高到低成交用电侧计划外的增持量 。 当发电需求较小且用电侧常规计划内需求较大时 , 将出现计划外品种全部为“天花板价”的极端情况 。
短短两天的休整带给四川直购电主体的是集中交易品种的再度分离 , 这是电力市场化交易在深化改革阶段不断自我修正、自我完善的集中体现 。 正是交易设计者的敏锐和高效率 , 四川电力市场化交易才无论从政策的丰富性、规则的科学性还是交易的总体规模都走在了中国市场化交易的前列!
_本文原始标题:月内集中交易品种再度分开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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