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通过微信买卖雪豹皮、虎鞭等物品被判12年,云南高院发布环资典型案例
***·纵相新闻采访人员马旭
6月4日 , 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了2019年云南法院环境资源十大典型案例 。 ***·纵相新闻采访人员注意到 , 其中有一起案例涉及非法收购、出售雪豹皮与虎鞭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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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 本文图片均来自于云南高院)
案涉雪豹皮价值40万元
2018年 , 周恒通过网络分别向其多位微信好友收购了雪豹皮、黄羊角与虎鞭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 , 并将这些物品加价转手卖出 。
据了解 , 雪豹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并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 , 案涉雪豹皮价值人民币40万元 。
此外 , 值得注意的是 , 周恒向其微信好友"小熊"收购的老虎指甲、虎牙、虎鞭等制品 , 经鉴定 , 疑似虎爪、虎牙系CITES附录Ⅱ中的狮制品 , 虎骨来源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棕熊 。
对此 ,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 被告人周恒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 , 情节特别严重 , 其行为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恒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 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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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有何典型意义?
近年来 , 随着"微商"的出现 , 犯罪分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方式更加多样 。
从事野生动物及制品类的"微商" , 将其从"上家"处获得的图片、视频等转发至朋友圈及其他移动互联网平台 , 在与"下家"就种类、数量、价格等协商一致后 , 将"下家"的收货地址、联系方式报给"上家" , 由"上家"将案涉物品直接通过邮寄运输给"下家" , 从中赚取差价 。
本案被告人周恒的行为即是该类交易模式的典型 。
【一男子通过微信买卖雪豹皮、虎鞭等物品被判12年,云南高院发布环资典型案例】该类犯罪交易模式与传统的收购以后再出售有所区别 , 案件往往呈现出犯罪手段新、涉及范围广、侦办难度大等特点 , 对该类犯罪整个犯罪链的各个环节均进行严厉打击 , 才有利于依法惩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活动 。 因此本案的审理 , 对于类似案件的依法裁判 , 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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