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小区物业私将公共用地供私人学堂使用,律师:已违法( 二 )


6月2日下午 , 采访人员来到铜鼓岭社区居委会了解情况 。 该居委会一名钟姓的工作人员表示 , 社区是该小区公共用地改造之后才接到该业主的投诉和物业有关负责人的电话 。 改造之前社区并不知道 , 也没有收到相关报备 。 作为辖区小区发生的事 , 社区居委会可以到现场协调 , 协调不成 , 还是得由小区业主、物业方和学堂方协商处理 , 或者通过其它途径处理 。
▲改造后的该片区 , 各种器材看起来挺新
律师:
物业未经业主同意让第三方改造已违法
采访中 , 物业方李姓工作人员回应在场业主表示 , 到场的业主只能代表业主个人 , 除非该业主能把其他业主的意见收集并交给物业 , 才能算代表业主的意见 。
“物业工作人员的要求 , 未免本末倒置 。 ”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赵明堂律师表示 , 作为小区物业 , 在改造之前就应通过业主大会或者征得业委会同意 , 如果没有业委会 , 由物业向业主征求意见 。 该小区物业未经业主同意和有关部门批准 , 从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来看 , 物业的做法已经违法 。
采访人员查阅了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 , 其中有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 , 属于业主共有 。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 , 属于业主共有 , 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 , 属于业主共有 。
赵明堂律师表示 , 物业和学堂私下协商对公共用地进行改造 , 已损害了小区全体业主的权益 。 这块公共用地属于业主共有 , 业主有责任和义务对该块地进行绿化、美化 , 业主如果没有这个能力 , 作为小区物业 , 有责任有义务解决 , 关键是费用从哪里来 。 从这个小区的情况来看 , 由学堂来投入资金改造也可以 , 但业主方、物业方、学堂方都要知情 , 经三方一致同意由第三放来改造 , 并确定第三方可共享该块公共用地的时间期限 。 当然 , 最终要形成文字 , 毕竟口说无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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