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捉癞虼宝、移栽香樟树获刑 “平平无奇”动植物“伤不起”( 二 )


渝北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谭某、郭某未经允许擅自采伐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其行为均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且属情节严重,依法应予以刑罚处罚。鉴于三人均系自首,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使移植尚未完成,目的尚未实现,构成犯罪未遂,依法减轻处罚。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0000元;谭某、郭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000元。
【中新网捉癞虼宝、移栽香樟树获刑 “平平无奇”动植物“伤不起”】法官特别提醒:本案中,尽管采伐香樟树的目的在于移植,其断根、截冠处理也是移植前的准备工作,但任意采挖、移植,使树木主体部分与其原生的地理环境相分离,这既不符合国家规定,又极可能破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资源,使其生态属性减损或消灭。因此,野生香樟树作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植物,在行采挖移植前,同样应当取得相应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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