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网综合四川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发回重审 将调查证据合法性

6月2日下午,备受关注的“2017.12.14”四川乐山嘉州绿心公园女子被抢劫杀害案,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审理采取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北青网综合四川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发回重审 将调查证据合法性
去年4月22日,乐山市中级法院曾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健因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今年3月1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作出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将本案发回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北青网综合四川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发回重审 将调查证据合法性】此次庭审中,被告人李健对案件证据的合法性提出质疑,称遭受侦查人员威胁、逼供。接下来,法院将对侦查机关搜集证据的合法性进行调查。
案件:
一审判决11个月后 被省高院发回重审
2017年12月14日,31岁的乐山女子王某欣从自己家中外出,到附近的嘉州绿心公园散步未归。12月22日,警方通知家属表示,王某欣已遇害,遗体已经找到,犯罪嫌疑人李健已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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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图片

被害人王某欣失联前在绿心路环线锻炼时最后的影像(监控视频截图)
2019年4月22日,在两次开庭审理后,案件在乐山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李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5000元。
“一审判决后,李健没有上诉。”和案件相关的人士透露。实际上早在2018年10月25日第一次庭审时,李健就曾表示,对于杀害王某欣的事实没有异议,并对这一事实感到抱歉,希望能够以命偿命,同意检方加重量刑的要求,不接受除死刑之外的判决。
判决随后上报至四川省高级法院复核。2020年3月18日,四川省高院作出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将本案发回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3月26日,乐山市中院重新立案,依法另行组织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庭审:
凶手称遭威胁逼供 将调查证据合法性
6月2日下午,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
审判长在法庭上表示,在庭前会议中,李健阐述了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的理由。李健认为,侦查人员在第一次讯问时,利用其未婚妻对其威胁、逼供,为让其指认现场,利用其未婚妻和父母进行利诱。公诉人则表示,在李健第一次接受讯问及指认现场时,侦查人员不存在威胁和利诱的情形,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视频资料完整,不存在非法取证的情形。
庭审中,李健表示,归案后面对侦查人员的长时间审问,他都没有交代案情,在未婚妻被侦查人员找来后,他要求与未婚妻见一面。李健说,但在接下来的讯问中,侦查人员明确告诉他,如果他不交代,就不放他未婚妻走,在侦查人员将未婚妻的视频给他看了之后,他非常难过和气愤,为了让侦查人员放未婚妻走,他就被迫作了虚假供述。
李健还称,在归案前,他看到王某欣父母一直在绿心路附近寻找女儿,“我内心也十分难过,所以作了虚假供述。”
审判长对此表示,合议庭决定在庭审中对侦查机关搜集证据的合法性进行调查,包括对被告人李健提出的侦查人员有威胁、逼供情节的问题在法庭中单独调查。
进展:
放了112分钟录像 尚未看到威胁逼供
对于李健在庭审中的陈述,公诉人坚持表示,从抓获李健到讯问,再到送押到看守所提讯,乃至到审查起诉和原审中,整个程序均合法,而李健陈述的情况,需要进行当庭播放视频。随后,法庭同意当庭播放视频。
封面新闻采访人员在庭审现场看到,公诉人总共播放了长达112分钟的视频,内容为侦查人员讯问李健。在这112分钟内容中,没有李健所称的他被威胁和逼供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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