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编者按
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 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 凝聚着14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梦想 。 随着我国步入“民法典时代” , 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即将走进我们的生活 , 在经济社会方方面面发挥基础性和全局性作用 。 本版今日刊登三篇文章 , 从民法典对治国理政的重要作用、民法典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 , 以及民法典时代行政法如何发展完善的角度解析阐释 , 以期为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 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 。
作者:马新彦(国家社科基金专项课题重大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法典中的价值定位与规范配置”首席专家、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民法典编纂历时五年有余 , 终于在全面小康决胜之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之际问世了 。 民法典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项重要的立法目的 , 体现了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鲜明中国特色 , 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法典中的全面贯彻落实从规范体系上发挥了统帅作用 。 从人格权独立成编的民法典编排体例的创新 , 到居住权等权利的创设;从民法典以基本原则为基础的价值体系的构建 , 到内在价值体系引领下逻辑严密的外在规范体系的成就 , 都在更高程度上体现和表达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要求 , 体现社会主义制度在思想和精神层面的质的规定性 , 凝结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 ,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要立法目的的民法典面世 , 对建设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颁布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法律体系迈出的重要一步
党的十八大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行了高度凝练及概括 , 之后党中央相继印发《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 为全面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有效行动指南 。 《规划》将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民法典的精神灵魂 , 加快推进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工作 , 推动民事主体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主要任务之一 , 这不仅是因为民法典内在价值体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天然契合性 , 还因为民法典规范体系对社会生活的全面覆盖性 , 以及民法典在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属性 。 《规划》还强调 ,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全过程 , 力争经过5到10年时间 ,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民法典的颁布 , 意味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迈出重要一步 。 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飞速变迁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其在民法典体系构建中的地位 , 还将为民法典条文解释与漏洞填补提供价值指引 。
民法典是中国走向法治强国的重要法律基础
法治国家的基本标志是将社会生活的全部内容纳入法律的调控和治理范围 , 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 但法律要建立在尊重人格尊严、人格自由、维护权利的基础之上;权力受约于法律、服务于权利 。 市场经济是法治的经济基础 , 市场经济孕育的契约观念、主体意识、权利意识、平等和自由观念是法治的文化基础 , 以市场经济为经济基础的民法是法治真正的法律基础 。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实行改革开放 , 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 。 经过此后二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 ,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探索和实践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 , 为法治国家建设奠定了重要实践基础 , 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 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调整市场经济中平等主体之间关系的民法提供法律保障 , 这使民法具有了自身价值追求的品质和属性 。 在近代法典化时期 , 伴随着资产阶级改造封建势力的成功 , 自由与私权神圣等观念成为市民法的核心理念及法律正义的重要价值 。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 , 无度的自由与极端个人主义的私权神圣却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羁绊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 , 在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引领社会全面进步、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 对于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抵制错误思想和腐朽文化的侵蚀具有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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