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保护城市烟火气 “十条”条条中你意

采访人员2日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 , 《哈尔滨市利用城市公共空间搞活流通促进消费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出台 。 《措施》明确 , 自即日起至2020年年底 , 哈市将通过拓展市场摊区范围、开辟临时摊点摊区、开办小区临时市场等十条措施 , 鼓励室外有序经营促进消费 。“十条措施”包括
一
拓展市场摊区范围
自即日起 , 哈市已登记的市场摊区全部恢复经营 。 各区县(市)可结合实际 , 扩大现有市场摊区经营范围 。 对具备经营条件的其他区域 , 纳入市场摊区经营范围 , 增加经营摊位 , 吸收流动经营者进入市场摊区规范经营;对符合条件的早市、夜市 , 可延长经营时间 。
二
开辟临时摊点摊区
各区县(市)将统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体育场、公园、广场、闲置厂区、学校操场等场地 , 开办临时摊点摊区 , 并采取“一点一策”方式 , 引导流动经营者进入摊点摊区有序经营 。
三
开办小区临时市场
有条件的居民小区 , 可由街道、社区或物业管理单位在征得居民同意的前提下 , 在小区内适当区域划出经营摊位 , 规定经营时间 , 开办小区临时市场 。
四
允许商家店外经营
餐饮、超市等门店 , 可在负面清单明确的情形外 , 在店外门前区域设置棚伞等设施 , 开展店外就餐、商品促销等经营活动 。
五
开办商品促销活动
各区县(市)可以组织辖区内商超、企业 , 利用双休日、小长假、黄金周假期等消费集中时段 , 在具备条件的开放性公共空间 , 有序开办节假日步行街、周末大集、二手商品交易市场、休闲文化专区、地方品牌、特色产品等促销消费活动 。
六
【哈尔滨:保护城市烟火气“十条”条条中你意】允许快递人员临时占道派送
快递人员在不影响行人通行的情况下 , 可以临时占用人行道进行分拣和派送 。
七
减免业户相关费用
对在早市、夜市及临时设置的摊点摊区、小区市场和店外经营的 , 免除相关费用 。
八
实行包容监管机制
企业和临街商家业户要信守经营承诺 , 对不守承诺的 , 执法部门将对其实行教育、劝导、警告;对经教育、劝导、警告后仍拒不遵守禁止性要求的 , 取缔其经营和促销活动 。
九
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包括禁止占用影响通行、安全、敏感等区域 , 禁止不戴口罩、摊位间距过密等影响疫情防控的行为 , 以及禁止露天烧烤、噪声扰民等 。
十
搞好服务保障
各区县(市)将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主体作用 , 对搞活流通促进消费活动进行全方位服务和监管 。 包括规划确定临时市场、摊区摊点时 , 应与辖区公安交管部门进行有效沟通 , 避免影响道路微循环;在经营地点设置明显标识 , 明确管理标准和管理部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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