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励出游中受伤谁来赔偿?

公司奖励出游中受伤谁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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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顾【公司奖励出游中受伤谁来赔偿?】某公司为奖励业绩突出的员工 , 于2013年8月16日与某旅游公司签订一份旅游合同 , 组织包括牛某在内的某公司业务员于2013年8月17日参加某地一日游活动 。
当年8月17日16时许 , 牛某在参加游乐项目排队候游时 , 由于游客较多 , 在拥挤推搡的过程中 , 牛某摔倒导致右肩部受伤 。 经司法鉴定 , 牛某评定为七级伤残 。
牛某将公司、旅行社及旅游景点公司等诉至法院 , 请求依法判令赔偿其损失 。 法院判决某旅游公司和该游乐场公司对牛某的损害后果分别承担30%、50%的责任 , 牛某自身承担20%的责任 。
法顾百家说法顾百家指出 , 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 , 有权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 此次旅游活动过程的组织、安排均不是牛某所在公司负责 , 对牛某损害后果也没有过错 , 因此对牛某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 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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