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机动车驾驶证增驾实习期满分注销的公告(4月)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范》第七十九条规定 , 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 , 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将被注销 , 根据相关规定 , 现予以公告 。
【关于对机动车驾驶证增驾实习期满分注销的公告(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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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0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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