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度 非婚生女被抢,法院默认“谁抢到孩子算谁的”?,( 二 )


既然暴力抢夺行为在先 , 一审、二审法院所持的“生活环境”说就站不住脚 。 否则不等于默认 , “谁抢到孩子算谁的”?当时如果考虑到男方显露出来的暴力倾向 , 不利于家庭中年幼子女的监护和抚养 , 法院理应作出倾向于女方的判决 。
狐度 非婚生女被抢,法院默认“谁抢到孩子算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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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 , 一审法院以孩子尚年幼 , 不应轻易改变生活环境为由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父亲 。 图片来源:****
从目前情况看 , 因为终审判决已经作出 , 对女方来说 , 在变更抚养权上继续发力 , 或许还有挽救的机会 。 根据最高法《意见》 ,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 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等情形的 , 应予支持 。 王建娜另案起诉 , 以刘某殴打、有暴力行为为由 , 请求法院判决女儿的抚养权归其所有 , 可以撬动的支点 , 就是男方“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
当然 , “迂回出击”再起诉讼 , 也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 因为刘某虽然有对女方及其母亲的暴力殴打行为 , 但未必有“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行为 , 即便是有这种情况 , 作为女方也很难掌握证据 。 在这种情况下 , 法院就很难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和司法解释 , 变更抚养权 , 或“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 另行指定监护人” 。
不过 , 目前案件的主要信息都来自于女方 , 会不会存在别的隐情 , 现在也不好说 。 对于司法机关 , 重要的是应本着“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的原则 , 通过审判监督程序 , 对此案进行再审 , 拂去萦绕的疑云 , 给当事人和公众一个更加信服的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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