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查获一起买分卖分违法行为,2名当事人被拘留5日,罚200元

近日 , 绥阳县的王某东、耿某刚因涉嫌驾驶证“买分卖分”违法行为 , 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 并处罚金200元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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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 , 王某东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到绥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交警大队窗口处理机动车交通违法扣12分的业务时 , 王某东称该违法是自己2019年驾驶汽车从绥阳往福建方向行驶途中所为 。但经窗口民警口头询问其违法行为时 , 王某东居然不清楚自己所驾车辆颜色 , 讲述违法行为与事实不符 , 窗口民警发现其涉嫌交通违法“买分卖分”行为 , 后将该违法人移交洋川派出所处理 。经派出所民警查明核实 , 交通违法人耿某刚以2000元的价格向王某东购买驾驶证分12分 , 并教唆王某东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 , 且产生金钱交易 , 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 。洋川派出所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耿某刚、王某东给予以上治安处罚 。
民警提示广大市民:驶证“卖分”牟利的行为不仅挑战法律的权威 , 还助长了违法驾驶人的侥幸心理 , 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隐患 。为遏制“买分卖分”现象 , 公安机关始终严厉打击非法中介以“消分”“铲分”“代扣分”等为名义的欺诈、扰民行为 , 严防严控严打买分卖分违法案件 , 望广大市民切勿参与买分卖分非法活动 , 对以身试法者将严厉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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