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氨敏广东市监局:倍氨敏等固体饮料产品,不适合婴幼儿食用( 三 )


消费者在选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时要仔细查看产品标签 , 不要轻信个别推销人员将固体饮料当成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宣传 。
如消费者对所购买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存疑 , 或发现假冒或虚假宣传违法行为 , 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 或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电话 。
广东市监局指出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等人群对营养素的特殊需要 , 专门加工的配方食品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 , 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
目前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婴儿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包括无乳糖配方或低乳糖配方、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母乳营养补充剂、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等7类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必须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注册批准 , 产品标签应当标识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TY +4位年号+4位顺序号)、类别、适用人群、警示说明和注意事项等 。
获得注册批准的合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可在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通过产品名称或注册号查询真伪 。
同时 , 广东省市监局还附上图例供消费者参考 。
获得注册批准的合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示例:
倍氨敏广东市监局:倍氨敏等固体饮料产品,不适合婴幼儿食用
本文插图

倍氨敏广东市监局:倍氨敏等固体饮料产品,不适合婴幼儿食用
本文插图

容易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混淆的固体饮料示例:
倍氨敏广东市监局:倍氨敏等固体饮料产品,不适合婴幼儿食用
本文插图
【倍氨敏广东市监局:倍氨敏等固体饮料产品,不适合婴幼儿食用】

倍氨敏广东市监局:倍氨敏等固体饮料产品,不适合婴幼儿食用
本文插图

倍氨敏广东市监局:倍氨敏等固体饮料产品,不适合婴幼儿食用
本文插图

倍氨敏广东市监局:倍氨敏等固体饮料产品,不适合婴幼儿食用
本文插图

倍氨敏广东市监局:倍氨敏等固体饮料产品,不适合婴幼儿食用
本文插图

有媒体统计 , 目前可以给婴幼儿食用的 , 已通过配方注册的特殊配方奶粉仅涉及雀巢、惠氏、雅培、达能、圣元、伊利、贝因美、美赞臣等品牌 , 名单如下:
倍氨敏广东市监局:倍氨敏等固体饮料产品,不适合婴幼儿食用
本文插图

采写:南都采访人员 陈菁钰 实习生 谭媛婷 孔文栋 通讯员 粤市监
如果您有相关线索
欢迎发送邮件到
nandujianding@qq.com
也可通过微信/抖音
搜索“鉴定评测实验室”
与“鉴定君”随时互动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