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氨敏广东市监局:倍氨敏等固体饮料产品,不适合婴幼儿食用( 二 )


邱秋(化名)现在十分关心这款产品的消费者会得到怎样的处理回复 , 5月12日她曾联系为她推荐这款产品的老板娘 , 老板娘回复正在走法律渠道处理 , 保证所有商品都是正规渠道进货并且有相关的质检报告 , 之后便没有再回复 。
目前 , 湖南郴州永兴县市场监管局就相关事件作出决定 , 要求立即成立调查专班 , 并立案进行调查 , 同时安排新闻媒体报道的5名孩子进行全面检查 。 湖南省郴州永兴县县委宣传部5月12日晚回应媒体称 , 涉事母婴门店从湖南唯乐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购进的47件“倍氨敏”固体饮料已全部售出 。
涉事产品“倍氨敏”生产方客服:
“倍氨敏”是普通食品 , 且产品符合国家饮料标准
针对上述“倍氨敏”产品 , 南都采访人员走访了广州市内5家母婴店 , 均未发现相关产品在售 , 也未发现类似的“固体饮料”产品 。 问及过敏婴儿食用的奶粉 , 导购一般会推荐几款标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的奶粉 。 一些导购表示 , 应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选择“特医奶粉”的品牌 。 南都采访人员随后查询电商平台 , 未发现涉事产品 。
这不是倍氨敏产品第一次出现问题 。 今年1月初 , 就有媒体报道有家长将该款倍氨敏产品认作水解奶粉购买并给孩子长期食用 , 后出现发育不良等症状 。
倍氨敏广东市监局:倍氨敏等固体饮料产品,不适合婴幼儿食用
本文插图

南都采访人员发现 , 该产品外包装与宣传海报中明确标识着“深度水解蛋白&无乳糖配方粉”及“本品适宜蛋白质、乳糖不耐受的特殊体质的宝宝” , 该产品宣传的功效与暗示的受用人群都和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类似 。 而在其外包装右下角同时标注着“蛋白固体饮料”字样 , 需仔细甄别 。
倍氨敏广东市监局:倍氨敏等固体饮料产品,不适合婴幼儿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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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产品性质及宣称方式 , 南都采访人员联系到涉事产品“倍氨敏”生产方湖南唯乐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该公司官方客服表示 , “倍氨敏”是普通食品 , 普通人群均可以食用 , 且产品符合国家饮料标准 。 对于永兴爱婴坊门店将”固体饮料“充当“特医奶粉”售卖一事 , 客服称该产品针对普通人群可以食用 , 是可以售卖的 , 公司只是根据国家法律生产产品 , 而对于门店的售卖方式并不知情 。
SUNNYUP(种太阳)由湖南唯乐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注册成立 。 天眼查数据显示 , 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 , 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为肖诗弧 , 经营范围包括包装食品、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 。 此次涉事产品“倍氨敏” , 于2016年4月12日注册商标 。
上述事件也引起宝爸宝妈们的广泛关注 。 一位宝爸在南都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我觉得这件事门店和产品本身都有责任 , 门店将固体饮料当奶粉出售 , 是导致本次事件的罪魁祸首 。 而产品同时将固体饮料和深度水解蛋白等字样作为宣传标识 , 十分具有迷惑性 。 ”
一位法律专业人士接受南都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由于目前还没有任何公权力机关公布对该事件的调查结果 , 被确诊“佝偻病”和食用这款固体饮料之间因果关系还没有最终确定 , 所以现在下结论还为时尚早 。 SUNNYUP(种太阳)生产的产品“倍氨敏”是否有质量问题还有待检验 , 无论是生产奶粉还是固体饮料 , 生产厂家都需要取得相应的生产资质和产品合格证书 。 如果没有 , 生产厂家涉嫌违规生产 , 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广东市监局提醒:
标识“深度水解蛋白配方粉”等固体饮料
不适合婴幼儿特别是12个月龄以下婴儿食用
“大头娃娃”事件后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提示 , 目前市场上有不少标识为“深度水解蛋白配方粉”“氨基酸营养粉”“无乳糖营养配方粉”并标称适用于“过敏宝宝”或“无法食用乳蛋白及多种食物蛋白人群”等的固体饮料 , 此类产品不属于“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 不能满足特殊体质婴幼儿生长发育的营养需求 , 不适合婴幼儿特别是12个月龄以下的婴儿食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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