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手抓饼加鸡蛋,老板打出了双黄蛋,要加钱吗

买手抓饼加鸡蛋,老板打出了双黄蛋,要加钱吗
这其实是一个很好的法律问题 。 涉及两个问题:1、双黄蛋中的另一个黄在法律上是什么地位;2、餐饮服务合同中未明确约定鸡蛋的定义 , 遇到双黄蛋该如何履行?先说第一个问题 , 生的双黄蛋中的两个蛋黄 , 均被同一个蛋壳包裹 , 与蛋清、蛋壳形成一个独立的物 , 根据一物一权原则 , 这个双黄蛋可以成为一个所有权的标的物 , 归属于一个人 。 另一个多余的蛋黄 , 只是这个物的一部分 , 并不能单独成为一个所有权的标的物 , 归属于另一个人 。除非这个双黄蛋被煮熟 , 两个蛋黄各自分开 , 这时候才可以成为两个独立的物 , 可以成为两个所有权的标的物 , 分别归属于两个人 。换句话说 , 即使是双黄蛋 , 在未分离两个蛋黄之前 , 所有权人出售这个双黄蛋 , 一般只能出售一次 , 而且是整体卖 。再说第二个问题 , 如果合同中未明确鸡蛋的定义 , 也未明确双黄蛋该如何处理问题(相信不会有人浪得买个鸡蛋饼还搞这么严谨) , 那么合同中约定的鸡蛋 , 其实是不特定的 , 属于种类物 。种类物与特定物的区别之一在于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是否可以替换 , 如果可以替换就是种类物 , 如果不能替换 , 就是特定物 。这种种类物买卖合同的履行 , 有一个特点 , 即出卖方交付同类物即可 。 换句话说 , 老板给你两个鸡蛋即可 , 不必要给你双黄蛋 。 如果老板打开一个鸡蛋 , 发现是双黄蛋 , 他这时候有选择权:A、可以更换为单黄蛋 , 即给你两个单黄蛋;B、不更换 , 除了这个双黄蛋以外 , 再给你添加一个鸡蛋 。 无论是哪一种选择 , 都是合乎合同约定的 , 你没有提出履行不合格异议的权利 。 原因在于 , 鸡蛋饼还未交付 , 所有权还没有转移 , 老板当然有权更换 。但是由于双黄蛋本身就是一个物 , 老板无权以有两个黄为由 , 主张已经交付了两个鸡蛋 。 另外 , 如果老板已经将含有一个双黄蛋一个单黄蛋的鸡蛋饼交付到你手中 , 这时候却提出异议 , 要求加钱或者提出其他要求 , 那么就不太讲规矩了 。 在法律上说 , 违反了诚信原则 。所以 , 在法律上 , 这个问题还是比较明确的 。 遇到这种情况 ,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 在交付鸡蛋饼之前 , 老板可以选择将双黄蛋更换为单黄蛋 , 你无话可说 , 因为这是他的权利 , 如果交付鸡蛋饼之后 , 老板再瞎哔哔 , 你完全可以不理他 , 这属于无理取闹 。不过 , 以我猴子对法律和社会的了解程度 , 遇到这种争议 , 我绝对不会提起法律 。 而是社会地拱拱手 , 道声喜:老板 , 您走运了 , 开门见囍 , 今天肯定生意兴隆!老板一高兴 , 也不提啥双黄不双黄了 , 除了这个双黄蛋 , 又给我免费加了一根火腿肠 。 美滋滋啊!所以你看 , 如果你懂法 , 你可以据理力争吃到这个双黄蛋(不确定 , 有句话叫秀才遇到兵 , 有理说不清) , 但是如果你懂社会 , 你不但可以吃到这个双黄蛋 , 还可以吃到一根老板送的火腿肠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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