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为方便3个儿子建房,赣州一男子移栽2棵野生樟树致其枯死,判刑还罚了4万块

潇湘晨报为方便3个儿子建房,赣州一男子移栽2棵野生樟树致其枯死,判刑还罚了4万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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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为方便3个儿子建房,赣州一男子移栽2棵野生樟树致其枯死,判刑还罚了4万块】本报讯 江西宁都一男子为方便三个儿子建房 , 擅自将两棵野生樟树移栽 , 因管理不善及天气炎热 , 致移栽的两棵野生樟树枯死 , 其行为触犯刑律 , 近日 , 宁都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对其进行了审理 , 一审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缓刑四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
2018年2月的一天上午 , 被告人罗某禄为方便三个儿子在东山坝镇大布村下前门组鹅戏坝建房 , 在未办理樟树移栽手续的情况下 , 雇请他人驾驶挖掘机采用挖土推土的方式将原先生长在鹅戏坝的两株疑似野生樟树推倒在地 , 之后对倒地的疑似樟树截枝并移栽 。 移栽后的树木先后由罗某禄及其妻李某管护 。 2018年下半年 , 因高温及移栽时未打包扎 , 导致这两株树木最后死亡 。 经宁都正道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 罗某禄所移栽的两株树木为樟树 , 属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 该树干已干枯死亡 , 总蓄积为2.3709立方米 。
被告人罗某禄经依法传唤归案后 , 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
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罗某禄违反国家关于植物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 未经办理相关的采集、移栽手续 , 擅自将移栽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樟树)两棵 , 因管理不到位致该两棵樟树枯死 。 其行为触犯刑律 , 应当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追究刑事责任 。 鉴于被告人罗某禄具有坦白、认罪认罚从宽的情节 , 依法可以从宽处罚 , 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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