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法庭上说谎无关紧要?法官开出5万元“罚单”( 二 )


本案中 , 秦某虚假陈述 , 不仅扰乱了诉讼秩序 , 浪费了司法资源 , 也损害了司法权威 。 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 构建诚信诉讼环境 , 昌平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及上述法律规定 , 对秦某处以罚款5万元 。
法院在法庭上说谎无关紧要?法官开出5万元“罚单”
文章插图
审判实践中 , 当事人虚假陈述 , 主要表现为故意陈述虚假的案件事实、虚假否认、虚假自认以及陈述前后矛盾等情形 。 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施行 , 有利于规范民事诉讼秩序 ,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 增强司法公信力 , 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 , 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 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 , 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 , 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 , 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法庭是解决矛盾、平复纠纷之地
容不得任何谎言!
诉讼参与人都应当按照实施情况
如实陈述相关内容
任何作虚假陈述、违反诚信的行为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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