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长儿子撞人逃逸,为何8个月后才被刑拘?( 二 )


不幸的是 , 程某群仍于今年5月3日医治无效离世 。对于程某群死因 , 广宁县政府办工作人员及上述官方通报均称 , 为“白血病恶化” 。陈敏菁称 , 妹妹出车祸第一次手术后流血较多、血小板降低 , 疑为“慢粒白血病” 。 2019年2月 , 他们按照医院要求做了肿瘤筛查 , 但没有发现白血病 。 她提供的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19年2月3日出具的循环肿瘤细胞(CTC)检测结果单显示 , 程某群的血液中未发现异常 , 无肿瘤细胞进入血液循环 。 陈敏菁称 , 直到今年4月 , 因为治疗过程中出现了感染 , 程某群“不断发烧” , 到华侨医院治疗 , 诊断发现为急性白血病 , 而此时程的旧伤也未治愈 , 直到5月3日去世 。陈敏菁还称 , 因拖欠医院医疗费 , 尚未拿到院方的死亡诊断 , 她无法提供 。对于肇事者梁某勇事发8个月才被刑拘 , 陈敏菁提出质疑 。澎湃新闻获取的由广宁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12月4日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显示 , 该年9月22日 , 梁某勇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广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 同月26日被取保候审 。对此 , 2020年5月10日上午 , 广宁县政府办负责对接媒体的工作人员对澎湃新闻称 , 梁某勇在事发8个月后被刑拘 , 一是事发后为了方便肇事者去筹钱医治伤者 , 二是等伤情的司法鉴定结果出来 , 综合考量后警方采取刑拘 。此外 , 对程某群伤情的司法鉴定结果 , 也经历初次鉴定为“轻伤一级”到再次鉴定为“重伤一级”的转变 。交警队长儿子撞人逃逸,为何8个月后才被刑拘?
2019年8月 , 警方第一次认定程某群为“轻伤一级”交警队长儿子撞人逃逸,为何8个月后才被刑拘?
2019年9月12日 , 警方重新认定程某群为“重伤一级”陈敏菁向采访人员提供的由广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委托广东谨正司法鉴定中心2019年7月31日做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 , 程某群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 。当时 , 广宁县公安局向肇事者和伤者出具的鉴定意见告知书上采纳了这一鉴定结果 , 但程某群拒绝接受 。 “本人对鉴定有异议 , 要求重新鉴定 。 ”她在告知书上写到 。此后 , 另一家司法鉴定中心给程某群重新做了伤情鉴定 , 结果为“重伤一级” 。 这一结果后被梁家和程家两方及警方认可 , 警方重新开出了鉴定意见通知书 。对此 , 上述广宁县政府办工作人员称 , 初次做出的“轻伤一级”鉴定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 联合调查组会查明情况 。2019年9月 , 程的家属签署了谅解书 , 这也因此成为此后检方不予起诉梁某勇的重要依据 。交警队长儿子撞人逃逸,为何8个月后才被刑拘?
交警队长儿子撞人逃逸,为何8个月后才被刑拘?
广宁检方做出的不起诉决定书广宁县政府办向澎湃新闻提供的资料显示 , 广宁县公安局以梁某勇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后移送广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 广宁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 , 鉴于梁某勇认罪认罚 , 有坦白情节 , 事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医疗等费用 , 获得被害人丈夫谅解并出具谅解书 , 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签下谅解书的动机 , 陈敏菁解释为程某群的丈夫未经妹妹授权 , 为了让梁家继续垫补24万元的医疗费 , 才“被迫”写下 。 就此 , 前述广宁县政府办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 , 该情况调查组也会通过调查 , 给家属和公众一个交代 。相关评论交警队长儿子撞人逃逸 , 当地通报缺乏说服力家属的主要质疑在于 , 交警当时对酒驾逃逸的梁某勇仅传讯笔录 , 不做任何处理马上放其回家 。 而此后广宁县检察院在受害者没有开出谅解书的情况下 , 发出了不起诉确定函 。曝光引起舆论关注之后 , 广宁县人民政府发布情况通报 , 可以说是全盘推翻了家属的质疑 。 当地官方通报强调了几点:交通事故发生后 , 警方连夜追查 , 次日上午找到肇事者 , 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0mg/100ml;不起诉是因为梁某勇认罪认罚有坦白情节 , 事后积极赔偿并获得受害人丈夫的谅解;受害者是因白血病恶化死亡 。不难看出 , 这份通报释放出非常强烈的为当地警方和检察院辩护的信号 , 但是所起到的说服效果 , 只能画个大大的问号 。 因为推敲起来 , 通报给出的全是自带立场的结论 , 根本没有权威的论据做支撑 。家属指出梁某勇是酒驾逃逸 , 当地交警强调连夜追查之后次日上午找到肇事者做的检测 。 公众很好奇的是 , 现在街头遍布摄像头 , 一个车辆肇事很快能查到牌照 , 也就很快能锁定车主 。 事故发生在晚上8点多 , 警方到底是怎么连夜追查以至于次日上午才能找到肇事者 , 而这个上午到底是几点?在这份通报里 , 事故发生时间精确到了20时左右 , 那找到肇事者的时间为什么只含糊说上午?相隔几个小时 , 酒精检测的结果就可能存在很大差别 。 考虑到肇事者是交警队长的儿子 , 当地不应该把追查过程以及酒精检测到底有哪些人在场 , 说得更清楚一些吗?而通报里提出的“积极赔偿且获谅解” , 和家属的说法更是天壤之别 。 家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说 , 梁某勇至今还欠医药费近30万 , 要家属出具谅解书才给24万 , 这24万是家属已经垫付的 。 所以当官方在通报写这句话时 , 有没有问过受害者家属的意见?通报最后还专门提到一句 , “程某群因白血病恶化死亡” , 更是让人觉得费解 。 这是想暗示受害者死亡和车祸无关?按照家属的说法 , 受害者是因多次脑部手术严重损害脑神经 , 造成后遗症癫痫 , 最近死亡原因是感染引起系列并发症 。 如果官方真想说明受害者是因病死亡 , 和车祸无关 , 那至少应该给出医院的专业判断 , 而不是只给一个有洗地嫌疑的结论 。所以综合来看 , 当地这份通报非但起不到解疑释惑的作用 , 反而让人增添了更多疑虑 。 一个交警队长的儿子肇事逃逸 , 最终却能不被起诉 , 本身就很反常 , 引发特权庇护的联想完全在意料之中 。 官方要想自证清白 , 需要做的是拿出更多事实证据 , 不偏不倚地让大家看清真相 。 就此而言 , 这份通报是不合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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