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安黑心!男子深夜鬼鬼祟祟,盯上了小货车......

4月27日,广东珠海高栏港公安分局平沙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其货车蓄电池(俗称电瓶)被盗 。 接警后,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侦查 。
4月30日凌晨,有居民反映,称在平沙自来水厂附近有一男子鬼鬼祟祟,形迹可疑 。 派出所立即出警前往现场 。
2时30分许,民警在水厂附近成功将准备实施盗窃的嫌疑人陈某(男,31岁)抓获,当场查获其随身携带的老虎钳1把 。 并追回被盗车用电瓶5件 。
经审讯,张某供述了在4月27日至29日期间,先后4次在平沙镇破坏小货车盗窃车用蓄电池的犯罪行为 。
4月底,张某深夜时常徘徊在平沙镇内,寻找停放在偏僻地点的货车,使用老虎钳破坏保护装置剪断电线连接后盗走电池,以不足100元的单价卖到废品收购站 。
目前,陈某已被高栏港警方刑事拘留 。 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
法律小课堂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
关于“数额较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照规定标准的50%确定:
【珠海公安黑心!男子深夜鬼鬼祟祟,盯上了小货车......】①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②1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③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④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发现场盗窃的;⑤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⑥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⑦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⑧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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