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北京市金融公共数据专区建设的意见》正式印发实施

为加快实施本市大数据行动计划 , 加强本市公共数据在金融及社会领域的应用 , 助力普惠金融发展 , 推动营商环境改善和智慧城市建设 , 加快建设金融公共数据专区 , 根据《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 , 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起草《关于推进北京市金融公共数据专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经报市政府批准 , 近日以市大数据推进工作小组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
《关于推进北京市金融公共数据专区建设的意见》正式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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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出 , 本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创新引领、安全可控的原则 , 探索通过授权开放的方式推动金融公共数据应用 。 金融公共数据专区是市级大数据平台的组成部分 , 作为本市金融公共数据汇聚的核心载体、运营管理的平台和社会应用的统一接口 , 承担金融公共数据统进统出、制度化管理、创新社会应用的功能 。
《意见》明确 , 经市政府同意 , 由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授权具有公益性、公信力、技术能力和金融资源优势的市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运营单位”)对专区及金融公共数据进行运营 。 鼓励运营单位进行金融公共数据市场化开发应用的先行先试 , 并从便捷、公平两个角度对运营单位服务水平做出要求 。
《意见》强调 , 要高度重视数据安全 , 系统规划建设的安全需求不低于等保三级系统要求 , 运营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有关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要求 , 面向应用单位提供服务时 , 应当以合同、协议等形式约定数据的使用目的、范围、方式和期限 。
【《关于推进北京市金融公共数据专区建设的意见》正式印发实施】金融公共数据专区不仅是全市科技金融创新的重要基础设施 , 也是优化首都营商环境的务实举措 , 抓好专区建设运营和应用具有示范意义和实践价值 。 在全市相关方面的支持下 , 金融公共数据专区已于4月底初步建成 , 目前汇聚了涵盖200余万市场主体的登记、纳税、社保、不动产、专利、政府采购等224类3000项高价值数据 , 积极支持了首贷中心业务办理 , 为中小企业应对疫情 , 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进行了有益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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