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原创 一场穿越的"德刑之辩"辩论会:"法治"与"德治"结合,方能长治久安( 四 )


『法治』原创 一场穿越的"德刑之辩"辩论会:"法治"与"德治"结合,方能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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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 , 法家思想只 "可行于一时之计 , 而不可长用" 。秦朝的灭亡标志着法家"法治"治国思想的失败 。汉朝以陆贾、贾谊、董仲舒为代表的儒家 , 促使汉武帝"罢黜百家 , 独尊儒术" , 赢得了"德刑之辩"的历史性胜利 。自此以后 , 历代王朝基本上都以"德治"为治国之策 , 在实践中施行"德主刑辅"、"德法并举"之术 。法家的"法治"思想 , 在封建社会的历史长河中 , 很难占据治国方略的主导地位 。
只有"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 方能长治久安 , 达到有效治国的目的 。二者相辅相成 , 不可偏废 , 这是封建社会两千年的统治实践给我们的启示 。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 , 但是我们仍然需要德治 。现代的德治和法制都被赋予了新的内容 ,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过程中 , 德与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只有将二者有机的结合 , 才能提高人们的道德素养 , 维护法制建设 , 实现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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