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新闻』这一次,为800万网文作者的著作权而战( 二 )


而根据新条款5.4条所述:平台不排除以类似“点击浏览广告/浏览指定页面/完成互动任务等形式以代替付费购买作品章节”等方式 , 向终端读者提供协议作品的订阅服务 , 且该等新型销售模式仍旨在积极销售协议作品 , 不应视为平台侵害作者利益 。
『文化产业新闻』这一次,为800万网文作者的著作权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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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意味着 , 本来作者明码标价的付费订阅章节 , 可能会为了引流、促销等原因转为免费章节 。 虽然此举可能获得更多的广告收益或流量 , 但对于作者来说 , 以前传统的订阅数公正透明 , 一个人头一份钱 , 但现在广告分成规则掌握在平台手中 , 数据很难核实 , 能分到多少钱很难说 , 但失去的订阅数却真真切切地代表着收入口袋的钱变少了 。
这一规则对于已经打出名气的名作者短期内影响不大 , 但对于腰部以下小作者而言 , 几乎等于断绝生计 , 只能“为爱发电” 。
一纸合同 , 买断终身:写手变枪手?
收益模式之外 , 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也是此次阅文引起众怒的原因 。
如果说免费模式的推行断了一大批作者的经济命脉 , 阅文对于作者著作权的剥夺 , 则是践踏了全体创作者的尊严 , 也践踏了无数作者的梦想 。
『文化产业新闻』这一次,为800万网文作者的著作权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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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知乎上网友披露的条款内容 , 可以看出:
1.版权全归阅文 , 作者只是委托“代写”;
2.打官司要作家自己掏钱 , 作者写文可能自己“赔钱”;
3.阅文有权运营作家所有社交账号;
4.阅文可以随时把作品免费开放给公众看 , 不用经由作者同意;
本来是写手 , 莫名其妙变成了“委托”的枪手 , 不仅800万写手心态崩了 , 著名编剧汪海林也忍不住在微博开骂:“写作者不是奴隶 , 写作者要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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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 , 作者与平台的著作权纠纷早已有之 , 网络小说大神 , 著有多部畅销网络小说的姬叉说 , 其实在老合同里 , 作者就没版权了 。 起点很早就拿了作者的全版权 , 并且期限一直到作者死后五十年 。
不同的地方在于 , 新的合同里 , 如果作者写的不符合要求 , 网站可以随时终止协议并且请第三方续完 , 这条理论上说 , 网站可以随便找个理由踢了原作者并且顶着作者的笔名找别人写的 。 作者对自己的作品没有任何保障权 , 甚至连想亲自写完它的资格都得靠网站恩赐 , 祈祷他不踢了自己换人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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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网文“大神”也曾吃过哑巴亏 , 当年天下霸唱是在酒桌上签下了授权合同 , 以10万元的价格将“鬼吹灯”这个日后成为网文界最炙手可热的大IP拱手交给了玄霆公司 , 从此以后 , 天下霸唱本人就几乎丧失了一切有关“鬼吹灯”系列作品的著作权 , 再也不能用胡八一、王胖子、shirely杨等主人公姓名创作.......直到2016年法院宣判 , 天下霸唱的著作权才重回自己手中 。
此外 , 在作品改编的过程中 , 创作者话语权的丧失也极其明显 。 例如《凤求凰》出售给于正时 , 就有大批原作者天衣的粉丝“脱粉回踩” , 指责作者无节操无下限 , 殊不知作品的改编权早已脱离原作者手中 。
网络文学丧失独立性 , 作品成为IP附庸
分成关乎收益 , 版权涉及梦想 , 而网络文学独立性的丧失 , 则关乎整个行业未来的走向 。
2014年后 , 文化产业出现的两个难以逆转的新趋势影响了阅文集团乃至整个网文领域的决策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