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灵宝法院:释法解惑,促案调解

【河南灵宝法院:释法解惑,促案调解】_本文原始标题:河南灵宝法院:释法解惑 , 促案调解
(通讯员张园园张沛烨)2020年4月28日上午 , 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店法庭在审理原告田某某、郭某某诉被告四川某桥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两案时 , 巧用调解措施 , 促成两案顺利结案 。
河南灵宝法院:释法解惑,促案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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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店法庭受理两起案件后 , 发现被告四川某桥梁有限公司在该院还有其他案件 , 便通过被告参加其他庭审时间 , 进行送达安排开庭 。 庭审期间 , 承办法官发现二原告系在被告承包的301国道改造工程中进行桩基施工 , 后经结算 , 被告至今未付工程款 。
因该案件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 且二原告均系外地 , 承办法官在了解被告意见后 , 发现有调解可能 , 遂与原告面对面交谈 , 争取调解结案 。 因二原告是第一次打官司 , 一听说调解 , 立马说不同意 。 在了解原告不同意调解原因时 , 发现原告认为调解不是正规“渠道” , 不如判决书有效力 。 承办法官张园园发现当事人对法律有误解 , 便用手机搜索出法律条文 , 给二原告查看并解释 , 通过向二原告释法答疑 , 讲明了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如果被告不履行 , 可直接申请执行 。 最终 , 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 , 原被告对履行数额、期限等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 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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