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德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

4月28日 , 我县法院在县看守所对一起涉恶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
化德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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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宣判依法对七号镇安业村赫某峰、郝某兵、赫某喜、郝某平、刘某、杨某俊等六名被告人进行宣判 。 其中 , 被告人赫某峰因犯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贪污罪 , 数罪并罚 , 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 罚金十一万元 。 郝某兵 , 因犯强迫交易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职务侵占罪 , 数罪并罚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 , 罚金6000元 。 赫某喜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职务侵占罪 , 数罪并罚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 罚金一万元 。 郝某平 , 因犯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 , 数罪并罚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 , 罚金3000元 。 刘某 , 因犯贪污罪 ,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 罚金十万元 。 杨某俊 , 因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 缓刑一年 。
化德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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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这是2020年以来 , 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宣判的第一起涉恶案件 , 该案依法公开宣判 , 将进一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 。 在下一步工作中 , 我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目标 , 压实政治责任 , 层层传导压力 , 强化工作措施 , 加大宣传力度 , 以敢打必胜的决心和信心 ,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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