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破坏环境必罚!这家单位因排放污水“赔偿”了一条排污管道( 二 )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破坏环境必罚!这家单位因排放污水“赔偿”了一条排污管道
文章插图
经过两轮正式磋商和7轮非正式磋商 , 最终丰台区政府与北京动车段达成协议 , 由北京动车段出资实施“北京动车段污水外排和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工程” , 包含新建外排泵站1座 , 污水排水管道764.2米 , 将污水接入市政管网 , 同时对北京动车段内污水处理站进行提升改造 , 建设污水管道135米 , 连接污水站出水口至外排泵站 。 改造后污水排放达到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入市政管网限值要求 , 污水最终排入丰台区花乡污水处理厂 , 工程投资共计2950万元 。 这也是北京首例以“替代修复”模式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案例 。
这些工程于今年1月8日建成并投入使用 , 丰台区委托中国铁道科学院集团有限公司节能环保劳卫研究所对排放的各项水污染物进行检测 , 确保提升改造后的北京动车段污水站排水各项指标均达到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黄土岗灌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以“替代修复”的方式圆满完成 。 战军介绍说这种“替代修复”的赔偿模式 , 不但彻底解决了动车段自身污水达标进入再生水厂的问题 , 也使沿途企业的污水排放完成了与市政管网的接驳 , 丰台区花乡地区污水管网亦得到了完善提升 , 形成了政府与企业共治共赢的局面 。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采访人员 孙颖
编辑:王海萍
流程编辑:郭丹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