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大同市交警八大队: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抢道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


2020年3月21日7时许 , 陈某军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乘车人李某在云冈路与庆新路丁字路口由南向北右转弯时因争抢道路同由西向东正常行驶的柴某某驾驶的晋BPF24**重型半挂货车发生碰撞 , 造成二轮摩托车损坏 , 二轮摩托车乘车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

[中华]大同市交警八大队: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抢道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
本文插图


【[中华]大同市交警八大队: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抢道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
[中华]大同市交警八大队: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抢道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
本文插图

交警八大队事故民警经过对事故现场的斟验调查 , 查看交通监控录像及进行网上信息比对 , 驾驶人陈某军为无证驾驶二轮摩托机动车在行径云冈路与庆新路丁字路口时没有按照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规定 , 争抢道路 , 与正常行驶的重型半挂货车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 ,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应当遵守交通安全法律 , 法规的规定 , 安全行驶 , 文明驾驶 。 遵守转弯车辆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 , 承担全部责任的规定 , 驾驶人陈某军负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
交警八大队民警提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 一定要依法驾驶 ,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各项规定 , 维护交通安全秩序 , 安全驾驶 , 文明驾驶 。
来源:山西大同交警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