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3号

「海关」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3号
【「海关」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3号】为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 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对“6307900010”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详见附件)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
特此公告 。
公告附件.xls
海关总署
【「海关」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3号】2020年4月10日
「海关」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3号
监制/ 陶永
审校/ 刘畅
编辑/ 李灵
美术编辑/ 卫昊
「海关」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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