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3号

【「海关」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3号】为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 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对“6307900010”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详见附件)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
特此公告 。
公告附件.xls
海关总署
【「海关」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3号】2020年4月10日

监制/ 陶永
审校/ 刘畅
编辑/ 李灵
美术编辑/ 卫昊

推荐阅读
- 三国杀:卡牌是否应该“界限突破”?且看这版「界闪电」设计如何
- 「周榜」9件最抢手美衣
- 海关一篇搞懂天然砂进口
- 「连麦两会」两位90后村支书隔空分享战“疫”中的乡村管理经验,共谋致富奔小康之路
- 「两会访谈」新冠疫情下的外贸企业突围之路
- 「图解」半导体成当之无愧吸金王,2.8亿资金打板紫光国微
- 「威客电竞CSGO」ESL里约欧洲淘汰赛,Astralis 3比0碾压G2获冠军
- 最强神父!「圣水喷射攻击」净化信徒那颗邪恶的心
- 时政今天政府工作报告,这些与海关相关
- 海关(视频)一颗出口荔枝的自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