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辽阳女子坚持要离婚,称和丈夫这个矛盾不可调和


近日 , 辽阳女子李某将丈夫陈某诉至法院 , 要求离婚 。 齐某称 , 之所以她坚持离婚 , 就因为夫妻之间那点事儿 。
李某介绍 , 二人是自由恋爱 , 结婚住房为二人共同举债购买 , 男方没给任何彩礼 , 房内家电家具也都是李某自己购买 。 婚后夫妻感情一般 , 备孕时李某久久不孕 , 经辽阳市中心医院、沈阳医大二院等医院诊断 , 陈某性欲减退和缺失 , 性功能勃起障碍 , 精子存活率极低 。 当时李某陪伴陈某积极治疗 , 效果虽不明显 , 但幸运的是在2015年生育一子 。 由于男方生理问题 , 从生育完儿子至今 , 夫妻双方基本无性生活 , 男方经常语言嘲讽、贬低女方 , 双方无共同语言 。 李某认为 , 现在夫妻双方性格不和 , 且长期分床无夫妻生活 , 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 感情已彻底破裂 , 因此坚决要求与陈某离婚 , 恳请法院支持 。
【辽阳:辽阳女子坚持要离婚,称和丈夫这个矛盾不可调和】陈某辩称同意离婚 , 但是不同意抚养孩子 。 自己需要工作 , 没有时间带孩子 。 母亲已经76岁 , 身体虚弱有残疾 , 不能帮带 , 而且孩子本来就一直由李某的母亲帮忙照顾 。 自己愿意支付抚养费 , 要求每个月看望孩子一次 。
近日 ,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本案 。 法院认为 , 李某与陈某经依法登记结婚 , 系合法夫妻 , 现李某主张与陈某离婚 , 经法院主持调解 , 李某仍坚持要求离婚 , 且态度坚决 , 陈某亦同意离婚 , 故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 最终法院判决如下:
一、准予原告李某与被告陈某离婚;
二、二人孩子由被告陈某抚养 , 原告李某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800.00元(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至孩子十八周岁时止);
三、二人共有住房归被告陈某个人所有 , 该房屋剩余贷款由陈某个人偿还 , 给付原告李某房屋折价款十万元;
四、二人共有小型轿车一辆归原告李某所有 , 给付被告陈某车辆折价款35000.00元;
五、位于某商场的服装精品店内货物归被告陈某所有 , 被告陈某给付原告李某货物折价款10000.00元;
六、夫妻共同债务12万双方各负担一半 。
(文中人物为化名)
(二三里编辑 刘思怡)
辽阳:辽阳女子坚持要离婚,称和丈夫这个矛盾不可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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