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一男子被警方刑拘,其所作所为令人大跌眼镜
2020年4月2日消息 , 近日 ,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发生一起事件 , 村民放在自家门前的轿车和打田机被人烧坏了 , 民警调查后发现 , 这是人为故意纵火 , 而纵火人 , 居然还是该村民的亲戚 。 那么他为何要对自己的亲戚下“毒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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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在咸安区马桥镇曾铺村8组 。 画面中可见 , 一辆停在农户房子边水泥场上的雪佛兰车的引擎烧毁严重 , 右前方轮胎也烧融了;而在不远的塘堰上 , 停放在那里的一辆打田机底下还有不少未烧完的柴火 , 打田机也烧损严重 。 据私家车、打田机车主张某某介绍 , 当晚一家人本已进入梦乡 , 却闻到室外传进的阵阵焦糊味和柴火燃烧的味道 。 起床一看 , 发现自家墙边的私家车正在燃烧 , 赶忙拨打110报警 。 在此过程中 , 家人还发现搁置在塘堰上的打田机也被点燃了 。
两辆车同时起火 , 现场还有大量燃烧的木材 , 疫情管控期间 , 基本可以排除外来人作案的可能 , 办案民警分析纵火者一定是张某某的熟人 。 通过大量的走访调查摸排工作 , 锁定了一名嫌疑人 。 在办案民警继续展开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的过程中 , 3月26日清晨 , 迫于警方强大的缉捕经审查:纵火嫌疑人张某目前居住在马桥镇 , 和车主张某某同村同组 , 还是亲戚 。 由于两人有宿怨 , 当晚张某骑着摩托车 , 回到曾铺村8组老家放火纵烧张某某的私家车和打田机 。
目前 , 嫌疑人张某对其蓄意纵火事实供认不讳 。 此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 纵火罪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种 , 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 , 将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将面临无期或者死刑的严惩!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一男子被警方刑拘,其所作所为令人大跌眼镜】归案后的张某 , 对于自己的冲动之举 , 也是追悔莫及 , 不过早知今日 , 又何必当初呢?现在后悔 , 也太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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