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没毛病”的婚姻,一不小心就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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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没毛病”的婚姻,一不小心就碎了】-1-
“你说 , 我是不是该找个人嫁了?”茂茂忽然说:“恐怕再过几年 , 对我感兴趣还送我包包的 , 就只剩下蚊子了吧 。 ”
我噗嗤笑出来 , 赶紧问她怎么回事 。
原来 , 前几天 , 茂茂接到小姨的电话 , 责怪她年纪越来越大 , 还在外面漂着 , 让家里挂心 。
茂茂说 , 我也想找个心爱的人结婚啊 , 可是还没找到啊 。
小姨不屑:“什么爱不爱的 , 还不就是搭伙儿过日子?”说完 , 还给她算了笔账:
“你一个人住着浪费水浪费电吧 , 月月还得交房租 。 换成俩人一起住 , 至少节能环保吧?要是对方有房有车 , 你少奋斗大半辈子 。 ”
茂茂学得绘声绘色 , 我听得哈哈大笑 。
什么年代了 , 还教女人搭伙儿过日子?缺房缺车就自己去买 , 惦记别人的真有用?
就在前两天 , 一个男性朋友给我发消息:
“我又换了辆车 , 现在新车 , 新房 , 都是全款 。 这种婚前财产 , 未来的老婆一点便宜都占不到 , 估计要恨死我啦 。 ”
虽然听起来是个玩笑 , 却也折射出一个现实——
想通过婚姻实现经济共享的时代 , 真的过去了 。
抱着“搭伙儿过日子”的念头去结婚 , 到头来很可能得不到一点好处 , 还会被人看笑话 。
-2-
孤独久了 , 谁都会有那么一个瞬间 , 觉得搭伙儿过日子 , 好像也没什么不好 。
只要那个人不是很吵 , 没有很多坏毛病 , 静静地坐在身边 , 看起来就没什么不好 。
年少的时候 , 我也曾经忍不住发问:“我究竟是该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 , 还是说只要找一个不讨厌的人 , 就可以共度余生?”
喜欢 , 和不讨厌 , 中间隔得很远 , 可具体隔着什么 , 那时候我并不清楚 。
当时被问的 , 是我们们本家的一个长辈 。
他刚刚喝了点酒 , 指着桌子上的玻璃杯告诉我:
“你看 , 这是我买啤酒 , 人家附赠给我的杯子 , 这样的玻璃杯 , 我一共有八个 。 ”
我看了看 , 那是很普通的透明玻璃杯 。
他问:“你说 , 这样的杯子 , 我若不小心打碎一只 , 会不会心疼?”
我摇了摇头 。
他又指了指另一只杯子:“这是去年过生日 , 我老婆送给我的杯子 , 你说 , 它要是被打碎了 , 我会不会心疼?”
当然会 , 我想 。
“所以啊 , ”他说:“别看都是杯子 , 都能用来喝水 , 凑合着用的话 , 也没什么不可以 , 但是到关键时候 , 区别就出来了 。 ”
“而且 , 我跟你说 , 用自己喜欢的杯子喝水 , 真的会甜呢 。 ”
我恍然大悟 。
-3-
搭伙儿过日子 , 会有什么后果?
之前看过一个新闻 , 新娘刚办完婚礼 , 忽然查出重病 , 新郎要求离婚 。
很多人骂新郎绝情 。
新郎也很委屈:“我跟她认识还不到半年 , 我哪儿知道她是不是隐瞒病史 , 故意骗婚呢?”
“再说了 , 我只是想找个女人一起过日子 , 早知道她身体不好 , 我肯定不跟她结婚 。 ”
我相信 , 新郎说的是真心话 , 他未必是天生绝情 。
如果是他的母亲重病 , 他不会断绝母子关系;如果是他的父亲重病 , 他不会断绝父子关系 , 而是会想尽办法救治他们 。
就算力不能及 , 也会做好最后的陪伴 。
而现在 , 躺在那里的 , 对他来说 , 不过是一个搭伙过日子的伴侣 , 不值得 。
因为她只是他生活里的一部分 , 却不是不可替代的一部分 。
这就像一只普通的玻璃杯 , 用起来没什么毛病 , 天长地久地用下去也不是不可以 。
然而 , 当外力冲击的时候 , 你才知道 , 这样一份看起来“没毛病”的感情 , 实际上有多么不堪一击 。
不就是一只玻璃杯吗?碎了也就碎了 。
就算没有碎 , 也不过是桌子上的一样器皿 , 需要的时候拿起来罢了 , 谁有多余的闲情看它一眼?
-4-
朋友苏昕离婚两三年了 , 带着一个女儿 。
她说 , 自己单身的时候还不觉得 , 一离婚就变得特别抢手 。
怎么说呢 , 就忽然变成了“中年离异男子接收站” , 不停地有人介绍各式各样的“中年离异丧偶带娃或不带娃的男人”给她 。
她倒不是瞧不起中年离异丧偶 , 她自己本身也是离异 , 不是吗?
可是苏昕告诉我 , 每当听到人们说:“你俩一起搭伙儿过日子 , 多好呀 。 ”她就莫名抵触 。
咦 , 他们究竟从哪里判定 , 她的日子过不下去了?
只有生活残缺的人 , 才需要搭伙儿过日子 , 可她不残缺呀 。
她有娃 , 有猫 , 有工作 , 有爱好 , 一不依傍大款 , 二不出卖灵魂 , 哪里就过不下去了 , 需要找人搭伙儿过日子?
不 , 她人格独立 , 思想独立 , 情感也独立 , 不需要跟任何人搭伙儿过日子 。
我问苏昕 , 那么你就决定这样一直过下去吗?
苏昕说 , 那可不一定 , 如果遇到喜欢的人 , 她当然可以去爱 , 谁也拦不住 。
爱情和婚姻 , 最基础的东西 , 说来说去 , 也不过是三个字——“我喜欢” , 不是吗?
连买一只杯子 , 买一只碗 , 我们都要认认真真挑一个自己喜欢的 , 为什么挑选一个要陪伴自己大半生的人 , 就可以凑合?
不讨厌 , 和喜欢 , 中间隔着的 , 是珍惜 。
只有足够的喜欢 , 才会有相看两不厌的闲情 。
只有足够的喜欢 , 才不会轻易放弃 。
所以 , 人生短暂 , 请千万不要搭伙儿过日子 。
当我们走进一间房子 , 满眼都是自己喜欢的人和物 , 那才是一个家呀 。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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