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泄露: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没有理由放过

据媒体报道 , 近日 , 一所大学发生一起50余名学生个人信息泄露事件 。 这些泄漏的信息均被一家企业所利用 , 伪装成在这家企业兼职的大学生 , 利用大学生的身份来达成偷逃税款的目的 。
争利于市是企业的天性 , 但是 , 这家企业冒用学生信息的行为无疑是利欲熏心 。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 ,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 是偷税 。 利用学生来避税 , 该企业已经涉嫌违犯法律 。
近年来 , 学生信息泄露的事件屡见不鲜 。 原因其一是学生缺乏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 , 一些掌握学生信息的个人和组织也对信息保护不够重视 , 尤其是学生在参加社团活动和社会实习实践时 , 不经意间留下的个人信息可能被他人利用 。 2018年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就有超过千名学生遭遇个人信息泄露 , 他们的个人信息被不法企业用于虚报员工身份及工资记录 , 同样被怀疑是为了偷逃税款 。
其二 , 也有一些学校在公布某些资助、获奖名单时 , “坦然”地把学生身份信息放在网站上 , 根本不做任何“保护” 。 针对这种问题 ,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7年11月曾发布第9号预警《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和隐私 , 资助工作者要“拧紧这根弦”》 , 提醒学校相关部门加强对学生身份信息的保护 。
大学生处于社会环境与校园生活的缓冲地带 , 大学是年轻人进入社会前的最后一站 , 拥有比中小学更为开放的个人身份信息流动环境 。 网络技术的发展 , 又让身份信息的获取和复制变得极为便捷 。 在这个过程中 , 如何保护学生信息 , 看顾学生隐私 , 维护学生权益 , 不能只靠学生后知后觉的报告 , 必须提前做好预防 。
当然 , “千日防贼”毕竟要消耗大量人力物力成本 , 只有对冒用学生信息的企业严惩不贷 , 才能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 民法总则规定 , 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 , 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 , 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 , 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刑法则明确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相关处罚;2019年 , 国家网信办已就《数据安全管理办法》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个人信息保护法也已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 。
一些时候企业或个人盗取信息的程度达不到量刑的地步 , 局限于“民事”范畴 , 执法机构面临大量的小规模信息侵害也力有未逮 , 只能“抓大放小” 。 若是自主维权 , 根据司法“填平”原则 , 诉讼往往需要受害人举证损失来进行赔偿 , 而信息泄露表面上对每个个体都伤害不大 , 很多时候大家仅仅是接到垃圾短信、推销电话 。 这样的事件有时就不了了之 , 涉事企业甚至连一个公开道歉都欠奉 。
所以 , 在司法机制难以触及的盲区 , 需要有更多的社会治理方法来填补空缺 。
近年来 , 随着网络信息空间的拓展 , 刷脸、换脸等AI技术的出现 , 个人信息保护成了社会讨论的热门话题 。 在对窃取数据行为的声讨中 , 已经有不少互联网企业开始研究“数据脱敏”技术 , 在保护用户的数据道路上迈出第一步 。
而针对冒用学生信息的行为 , 也应该在社会层面掀起更多的讨论 , 给予企业更多压力 , 培养全民保护信息的意识 , 对侵犯信息权、隐私权的行为“零容忍” 。 如此 , 才能切实保护公民权益 , 打赢这场“信息保卫战” 。
【信息泄露: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没有理由放过】陈禹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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