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重庆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

人民网重庆3月22日电(陈琦、黄军)近日 , 重庆市政府网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决定》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 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 《决定》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
【『野生动物』重庆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决定》明确 , 全面禁止食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已明确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 。 全面禁止食用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公布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 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
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 , 需要对上述规定的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 ,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严格审批和检疫检验 。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制作的食品 。
《决定》指出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 , 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 , 由市、区县(自治县)林业、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 市级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制定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决定》明确了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 , 比如 , 非法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禁止食用的陆生野生动物的 , 由市、区县(自治县)林业主管部门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 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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